陳風笑 作品

第四千三百一十三章 幌子

    嗯?陳太忠聽得眉頭一皺,心說你們上手段的時候,也不知道悠著點,真是能給我添亂,不過下一刻,他決定還是先弄明白一點,“在分局裡被打死的?”

    “哪裡,小偷小摸是歸派出所管,”朱奮起乾笑一聲,“是被憤怒的群眾打死的……”

    盜竊是發生在人民商場,小偷是兩個年輕人,一個打掩護望風一個負責偷,在偷一個女士的時候,被攤主發現了,攤主大喊一聲,“你個賊娃!”

    “找死啊你,”這倆小偷是外地的,偷的時候根本就沒在意攤主,這年頭的事情就是這樣——哪怕別人都知道他倆在偷東西,只要失主不知道,那就無所謂。

    尤其是這攤主,在固定地方做買賣,須得防小偷的同夥找後賬,所以小偷偷東西的時候,最不怕的就是攤主。

    而這個攤主的反應,也超出了小偷的想像,一般情況下,攤主也就是使個眼色什麼之類的,還要防小偷惦記上,哪裡有這麼直接喊的?

    偷錢的那位先是一愣,然後發現被偷的女士緊走兩步,躲到了一邊,也不敢叫真,於是他心裡大定——他並不知道,這女人其實不是本地人。

    於是他掏出一把匕首,對著攤主就紮了過去,“尼瑪……叫你多事!”

    攤主是賣衣服的,手邊別說秤砣什麼的,連個勺子都沒有,而衣服又不能拿來抵擋——扎壞了就不值錢了,見狀忙不迭一閃身。

    不成想,望風的那位提起手裡的雨傘,衝著他的眼睛就紮了過去,總算他躲得及時,雨傘尖只是在額頭劃了很大一個口子。

    這也是做賊的慣例,一旦被發現,先表現出窮兇極惡來,狠狠地收拾一頓多事的——看你小子下次再多事,然後就襯著這股子蠻橫鎮住別人的時候,抬腳走人。

    尤其是,發難的是隱藏在一邊的望風者,旁人想要管這個不平,就要擔心旁邊是否還隱藏著第三個、第四個同夥。

    不成想,這個舉動,是徹底地激怒了攤主,他一抹額頭,發現滿手的鮮血,於是大喊一聲,“北崇的爺們兒,往死裡打,打死算我的!”

    其實不待他說話,旁邊就撲過來三四個年輕人,手裡拎著板凳、剪刀什麼的,又有人將搭衣服的竹竿一伸,將兩個賊人絆倒在地。

    一通暴打之後,大家報警,結果望風的那位被重物擊中額頭,搶救無效死了,另一個偷竊的傢伙,左邊脾臟破碎。

    那被偷的女士本來是要作證的,聽說死人了,她有點害怕,結果北崇人告訴她,沒啥可怕的,區裡獎勵見義勇為,有陳書記在,你要真的偷偷溜走,反而是自找麻煩。

    “那……死就死了吧,”陳太忠一聽是這種因果,一點都不在意,“找到嫌疑人了嗎?”

    “目前還沒有,不過當時有省臺辦的人在場,還有籍貫北崇的臺胞,”朱奮起苦笑著回答,“真是運氣不好。”

    “北崇的事情,什麼時候輪到外人說話了?”陳太忠很不屑地哼一聲,“找不到嫌疑人,那就不用找了,誰想唧唧歪歪,告訴他們,衝我來……我說話算話,北崇人打死小偷,那就是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