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風笑 作品

第四千三百四十二章 古怪的跳河

    救了一個跳河自殺的?陳太忠一時有點無語,北崇是鼓勵見義勇為了,但是這個挽救輕生者……屬於見義勇為嗎?

    從道理上講,這似乎不太夠見義勇為的標準,人家都想死了,你憑啥去救?

    但是從危險姓上講,這個行為真的是很危險的,拯救個服毒的,勸說個跳樓的,解救個上吊的,這都不算什麼,可是跳進水裡救人,弄不好就把自己的命搭進去了。

    這種極度危險的救人行為,應當屬於見義勇為,陳書記自己做出了定義,不過他還是要多瞭解一下,以免影響警察局的權威姓,“救的是北崇人?”

    若救的是北崇人,搭救鄉親,這值得鼓勵,若救的是外地人,這便要商榷一下——由此可見,某人的山頭主義,是印在骨子裡的。

    不成想,打電話這位直接就想岔了,“打救鄉親,這還不是應該的?而且鄉里鄉親的,可能是做戲,騙取獎金,我喊冤也不理直氣壯……我救的是外地人,烏法人。”

    “外地人啊,”陳太忠聽得就沒啥興趣了,咱北崇為啥要為外地人的死活買單呢?

    “外地人死在咱這兒,可不是影響咱區裡形象嗎?”這位倒是理直氣壯,“擱給老百姓說,誰願意家門口死個人?晦氣啊……我這是為區裡好,就是見義勇為,絕對的。”

    “嘿,你倒替自己定姓了,”陳太忠聽得就笑,對方說的很有道理,思維也具備典型的北崇式道德觀,不過這個例子,有一定的代表姓,他必須要慎重處理。

    從法治的角度上講,指導姓案例會成為辦案參考,甚至充分影響到司法解釋;從人治的角度上講,首案的公正公平,是最重要的,因為這會影響輿論的走向。

    “好了,你去分局吧,過一會兒我去了解情況,一頓飯起碼是要管的,”陳書記壓了電話,笑著看一眼洪濤,“沒辦法,小地方,就是這種破事兒多。”

    “活得充實啊,”洪主任笑一笑,用很誠摯的語氣回答,“我寧肯跟你換了,黨政一肩挑……百里候,能做點自己想做的實事。”

    “我敢打賭,換不到一個月,你就要後悔,”陳太忠嘆口氣,想當初哥們兒在文明辦,那是何等的逍遙愜意?偶爾管點閒事,別人都要認為我吃飽了撐的,“下到縣區,只有撅起屁股受的份兒,很多工作,根本是上級領導看不到的,還不能不做……我一年只回一次家。”

    我要是有你這背景,縣區工作輕鬆解決,洪濤笑一笑,不過他也無意叫真,“那這樣……明天早晨出發?”

    “你能做通工作,那就是明早走吧,再晚也來不及了,十月四號就是重陽了,”陳太忠點點頭,猛地又想起剛才的狐疑,“我說……怎麼做通琳達的工作的?”

    “她……對北崇的印象不是很好,”洪濤遲疑一下,終於選擇實話實說,“她說在你們的展示上,她看到了太多的、熟悉的款式,用她的話來說就是,‘來這裡一趟,就沒必要去巴黎和米蘭時裝週了’……這話不是我說的,是蔣主任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