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月明 作品

931、人的所有動機都來自於衝動

    最後荊小強還是決定站在風口上。

    畢竟,這種啥都不用做,直接攤平就能飛到很高很高的風口,一輩子可能都難以再遇見。

    撈回去的錢,誰會嫌多呢。

    後續立刻簽署的協議,也證明了他之前的猜測。

    剛註冊好的公司,卻需要臨時跟荊小強簽署股權轉讓協議。

    壓根兒沒打算讓創作人參與分享。

    因為沒有采納申報的這個項目內程序,所以軟件所有權其實還是屬於黃圖老,只是研發資金由官方提供,他只是委託創作人,所以要打官司的話版權多半還是屬於官方。

    但他不在著作版權轉讓上簽字,這家已經拿到商業運營權的新公司就沒法展開後續商業運作。

    這其中的手腳已經很明顯了。

    說不定還包含了向各家商業軟件公司推薦這個瀏覽器的人脈呢。

    只是誰也想不到本來幾乎免費可以拿到手的生意,多了個著名歌星參與進來。

    還在沒意識到這生意有多賺,可能衡量了下,多個著名股東,還是帶動了這次互聯網熱潮的大歌星,對這個業務有益無害。

    更主要是荊小強已經跟創作者達成了協議,除了用股權從他手裡換,別無他法。

    很明顯荊小強是那種丟五十萬美元買下來,啥都不做放那也無所謂的硬茬。

    所以聽聞荊小強居然已經允諾五十萬美元買下創作權,紅脖子們那騎虎難下的表情精彩極了。

    因為出示的申請註冊公司手續上,這種成本最低的殼公司默認五萬美元的註冊資本金……

    這還是按照聯邦規定的下限,有些州幾千美元就行。

    荊小強一個人的投入就已經超了十倍公司價值。

    在互聯網泡沫還沒開啟的時候,他這種為個莫名其妙小軟件就砸五十萬美元的手筆,讓這些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跟耳朵。

    再三跟黃圖老確認,剛才說好的真是五十萬美元,紅脖子們不得不立刻開了個臨時股東會議。

    他們斷斷不可能超過這個價錢跟荊小強搶,但這就意味著分多少股份給荊小強?

    哪怕是拿一半,這會是個一百萬美元的公司嗎?

    大家都不相信本來一萬美元就可以買到的東西,會值五十萬乃至一百萬美元?

    別說不懂網絡的紅脖子,連黃圖老、傑瑞他們都不敢這麼想。

    好在心知肚明背後兇險的荊小強也不貪,講明這五十萬是他給黃圖老新成立互聯網開發公司軟件部的資金,跟紅脖子這邊的新商業運營公司無關。

    只要運營公司授權允許創作人繼續在這個基礎上開發自己的產品,並擁有新開發部分的所有權就行了。

    運營公司他只要兩成股份。

    身為一個拼縫界的後起之秀,荊小強現在明白,越大的生意才越要拉很多人入局。

    相比擔心多頭管理的複雜性,足夠多的人脈關係跟各方利益,才能保證這麼大的生意存活下來,不然各方光是眼紅拆臺都能把再好的項目毀了去。

    得不到就毀掉,這才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