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月明 作品

756、擠一擠總是有的

    實際上這會兒資本家殺人的心都有了。

    就看是殺荊小強,還是別的什麼人。

    首先要了解這個年代的市場行情。

    丹子作為全世界最頂尖的體育明星,1985年在nba出道的時候跟奈克簽下五年250萬美元的代言合同,當時就震驚了整個體育界。

    因為那時候奈克還不是一流體育品牌,阿迪、匡威之類十萬美元一年籤的都是頂星。

    荊小強自己是習以為常的拿二十年後的貨幣價值來匹配自己,還自以為降了不少。

    青歌會以後,他給各方開出的廣告價碼就是二十萬,也約等於三萬美金了!

    當時那位卡丹餐廳的女老闆都目瞪口呆,你憑什麼敢開這個價格,誰給你的勇氣,全國人民那會兒才幾十百來塊錢工資,萬元戶都是要上報紙的時代。

    你憑什麼拍張照說句xx真不錯,就要拿二十萬?!

    憑的就是荊小強是按照二十年後的市場規則。

    他不是衡量現在市場價格多少,而是你用了我,那麼我的熱度就能給你帶來超過二十萬的收益。

    當這個收益超過兩百萬,商家根本就不在乎這二十萬了。

    而且他這個二十萬理論上來說都是一錘子買賣,荊小強都沒想過什麼一年期五年期,過了幾年我就不許你用,哪有這個精神去追責。

    所以這二十萬對商家千值萬值。

    後來樊國飛跟白蓮婷聯手抬價都沒人有意見,還是荊小強說算了,老子要去賺刀腦兒斯,就不貪這點。

    所以他給大都會歌劇院、nhk樂團談論身價的時候,都是我能讓你賺更多錢,而不是現在市場行情多少,那跟我無關。

    丹子也是這樣打破市場行情規則的那個人。

    但也才一年平均五十萬美元,據說這都能讓奈克當年肉痛許久。

    好在他們賭對了,在雙方都起步的時候相互成就,然後第二份終身合同就給了丹子百分之幾的公司股份!

    後來又覺得這份合同太狠了,把這百分之幾分拆出去單獨成立了丹子品牌。

    其實從這個商業桉例就看得出來,奈克是蠻有商業遠見,並且敢於賭未來,又有點馬後炮的精明算計。

    可在跟荊小強談那個五美元運動內衣專利使用權的時候,奈克肯定沒有荊小強想象到的女性胸衣市場那麼大。

    荊小強知道這是個百億美元級別的市場,如果奈克早早發力甚至能佔據整個企業的半壁江山。

    但他肯定不會說,未來國內品牌沒準兒還要搶奪這個市場,沒必要幫老外成為寡頭。

    而一般這種售價才幾十百來美元的產品,五美元的專利使用費肯定有點高。

    不過荊小強是結合了生產外包價要的這個價格,就顯得無人能比了。

    哪怕加上這五美元,在其他地方生產可能都搞不定成本價。

    中國紡織品產業是改開之初最有競爭力的拳頭產品,不是白來的。

    人工、原料、配件樣樣都能殺得競爭對手片甲不留。

    哪怕奈克自己去找中國供貨商,就要加上他們自己的外包生產系統環節,多了幾個中間商環節,又把這點成本拉上去了。

    所以當時覺得合理就簽了。

    誰知道才半年多下來,就給了荊小強一千四百萬專利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