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志 作品

第九十二章 潑皮之死

    《我在鎮妖司裡吃妖怪》來源:

    “這……我也不知道啊。”趙大嘟囔道。

    見秦少游臉色一沉,他頓時被嚇到,哭喪著臉說:

    “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水鬼以前只有在船上的人吃了買命魚後,才拖人下水。可是從前天起,它們就變了,不管船上的人有沒有吃魚,都會把人拖入水中,卻又讓我必須要每天煮魚,我也很納悶為什麼,可是不敢問啊……”

    “不敢問?我看是懶得問吧。”

    朱秀才冷哼了一聲。

    “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巴不得水鬼能夠多拖些人下水,好讓你們可以多得錢財。”

    被道破了心思的趙大,既窘迫又害怕。

    馬和尚在這個時候,拎著另外一艘船上的漁夫,大步走了過來。

    到了秦少游身邊後,馬和尚把手鬆開,那漁夫也不逃,主動走到趙大身邊蹲下,雙手高高舉起。

    態度非常乖巧。

    就是臉腫的跟豬頭一樣。

    這是馬和尚以理服人的結果。

    馬和尚一來,便道出了他的推測:“大人,依屬下猜測,應該是金雁河裡的水鬼時日不多了,所以才會不管船上的人有沒有吃買命魚,都要將其拖下水做替死鬼。”

    秦少游問:“時日不多?這話是什麼意思?”

    馬和尚解釋道:“凡是人死,都有一箇中陰身的階段,為期四十九日,又稱七七或是滿七。

    枉死之人,因為是意外死亡,陽壽未盡,所以魂魄難赴黃泉,只能在枉死之地逗留,日日重複死前的痛苦。

    它們為了擺脫這個處境,所以才要尋找替死鬼。

    但這必須在滿七之期內完成,過了這個時間,即便找再多的替死鬼,也沒有用了。”

    說到這裡,馬和尚又扭頭問聽的很認真的趙大兩人:“發大水到今日,過去多少天了?”

    趙大兩人異口同聲:“四十六天。”

    “四十六天了,還有三天就到滿七之期,難怪河裡的水鬼會著急,會不顧規矩,即便沒有吃它們的買命魚,也要把人拖下水……”

    朱秀才瞥了眼趙大兩人,譏諷道:“等到滿七之日,若是還有水鬼沒有找到替死鬼,就該輪到你們被拖下水了。”

    趙大兩人想了下,覺得並非沒有這樣的可能,頓時被嚇綠了臉。

    他們想要說點兒什麼,可舌頭就跟打結了一樣,阿巴阿巴,根本沒法將話講清楚。

    馬和尚嘆了一口氣,又對秦少游說:“大人,必須要趕在滿七之前,解決金雁河裡的水鬼,否則它們怨氣不消,將藏在河中不斷害人,甚至化作煞鬼,那禍害就大了。”

    秦少游點了點頭,還未開口,朱秀才就皺眉說:“和尚,這些水鬼可不好解決啊。它們藏在河底,要是不冒頭,我們也沒有太好的辦法逼它們出來。而下水去尋它們,又是以己之短攻彼之長,危險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