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一點 作品

331 國足丟了臉,讓一個唱歌的給掙回來了(6000大章)

    2002年6月27日,大姚成為nba狀元,休斯頓火箭隊選中。

    大姚成為第5個加入nba球隊的中國球員,而且是第一個新秀狀元的身份入隊的中國球員,

    國內本來因為國足世界盃失利而迅速消散的足球熱情,又緊接著被籃球點燃了。

    此後幾十年,籃球的受眾在國內與日俱增,單從影響力和人氣來說穩穩壓過足球,甚至堪比中國第一熱門運動,哪怕是在低谷期,也始終能在國內排進前三。

    對於曹軒來說,大姚打進nba意味著他以後去美國又多個去處了,不知道休斯頓火箭主場門票好不好搶。

    不過這時候,他沒有時間去理會大姚的事,而是悄悄坐飛機飛往日本。

    日韓世界盃的最後決戰球場,就在橫濱國際綜合競技場,1998年落成,大概可以容納七萬多人。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球場不但舉辦了日韓世界盃決賽,將近20年後的東京奧運會,也有部分足球比賽在這舉行。

    比賽在6月30號晚上舉行,曹軒28號早上就來到了橫濱,進行彩排+踩場。

    有關曹軒在世界盃閉幕式的表演,是嚴格保密的,畢竟大家也不傻,如果暴露曹軒是表演嘉賓,很容易就猜到他的演出節目,失去了期待感。

    為了宣傳考慮,組委會還是對外放出了消息,說是有驚喜嘉賓助陣。

    這個消息在日韓兩國廣泛傳播,大家都在猜是請了兩國的哪位大咖上陣,扳回一城。

    而國外因為開幕式的表演,對這個閉幕式沒啥太大關注,畢竟卡恩vs羅納爾多,可比什麼閉幕式表演有意思多了。

    而也有少部分在猜測是哪位神秘嘉賓,猜誰的都有,包括曹軒在內。

    《waving flag》現在藉著世界盃的大勢全球爆紅。

    特別是阿拉伯、西班牙、德語等改編版陸續發出,更平添了極大影響力。

    目前,這首歌曲在南美和歐洲以及亞洲等十幾個國家攀升至該國音樂排行榜榜首,如果計算前十,國家數量會超過三十。

    國際足聯正式將其列為主題曲後,在日韓世界盃部分比賽開場、中場和結束時,都會播放這首歌。

    因為激情洗腦的旋律和歌詞,許多觀眾都跟著唱,連部分球員也會,大量足球相關企業、商品、節目和媒體也都在引用。

    這麼說吧,就世界盃這一個月,曹軒通過《waving flag》收的版權費就達到400萬美元。

    這裡面很多還是因為百事和國際足聯在用,因為屬於推廣性質,而且百事擁有這首歌的使用權,所以兩者用這首歌是不收錢的。

    另外,許多國家版權意識方面不強烈,大部分應用拿不到版權費。

    比如國內,除了電視臺和一些重要企業商用,基本上收不到錢。

    東南亞、非洲、南美、中東等發展中國家甚至是戰亂國家,更是根本不用想了。

    所以400萬美元基本上還是以歐美和相關發達和經濟不錯的國家為主,要是能夠全球無障礙收費,版權費起碼翻兩倍。

    但即便如此,這一首歌也讓曹軒吃的滿口流油。

    要知道,400萬美元版權費只是世界盃這一個月,後續只要是商用,版權年限到了還得給,雖然不會像這一個月這麼兇猛,但細水長流也不少。

    而且作為全球爆紅的經典世界盃歌曲,以後每四年一屆的世界盃都會有一個小高潮。

    這從上屆《生命之杯》時隔四年又重新爆紅也能有所預料。

    而除了版權費,因為推廣曲的火爆,為百事在這屆世界盃拿下了很多曝光和商業成績,百事可樂公司以獎金的方式,獎勵了曹軒200萬美元。

    並且,雙方將會重新制定新合同,彼時曹軒的代言費將會大幅度提升,代言範圍從亞洲升級為全球。

    當然,只是名義上的全球代言人,排面和代言費上去了,但實際上還是以亞洲區為主。

    畢竟曹軒如今在美國再火,也火不過布蘭妮,在歐洲和南美的人氣也比不上那幫足球球星。

    曹軒也不是特別在乎說全球還是亞洲,於他而言,咖位高低不如實實在在的代言費。

    百事可樂給予曹軒的新合同是一年800~1000萬美元,具體給多少是根據代言效果。

    這個所謂的代言效果,條件並不苛刻,基本正常售賣,沒有大幅度銷量下滑的情況下,曹軒就可以輕鬆每年入賬1000萬美元。

    這個合同對於現在的曹軒算是相當不錯,但是曹軒還是希望能夠再多一點。

    不是曹軒貪得無厭,而是他對後續的英文新專輯有信心。

    如果成功,他在國際樂壇的名氣和地位將會上漲,彼時每年這1000萬美元的合同就算少了。

    所以,曹軒有意和百事可樂籤一個代言費浮動條款,如果如果他達到了某某成績,名氣上漲,那麼代言費也會隨之上漲。

    但是百事也不是慈善家,既然有上漲,那麼就有下降,所以他們提出,合同浮動條款可以,但如果曹軒的名氣下滑,那麼代言費也要下滑。

    說白了,本質上就是一份對賭合約。

    是老老實實拿每年1000萬美元的保底合同,還是賭一把賺賠都有幾率的對賭合同。

    曹軒經過考慮,最終選擇了後者,不過百事和繁星還是做了一定的限制。

    不管這個對賭合同的浮動條款是上是下,上限不超過每年2000萬美元,下限不低於每年200萬美元。

    也就是說,即便曹軒紅透半邊天,代言費的價格也得在百事接受範圍之內,而曹軒如果過氣,也有個兜底的錢。

    現在合同初步敲定大方向,還在討論細節,等待世界盃之後就會正式簽約。

    之前的合同取消,再籤三年,也就是截止到2005年夏天。

    除了爭取到百事的大合同,這波出色的營銷也讓曹軒成了許多企業的香餑餑,商業價值猛增。

    初步計算,《waving flag》能給曹軒帶來的直接利潤就超過1000萬美元。

    而其他間接利潤和總體商業價值的提高,體量恐怕要以億級美元計算。

    這不僅僅只是一種全球爆紅的歌曲這麼簡單,還是一場經典商業營銷,更是一個冉冉升起的在全球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樂壇超新星。

    一直跟進談判的經紀人蔣月,都忍不住感慨,曹軒唱的哪是歌,簡直是挖金礦,一個字母一剷車。

    由上述也可知,《waving flag》這首歌現在有多火,所以自然而然也有人猜測是不是曹軒上場。

    其中以國內媒體最為熱烈,尤其是有人在網上自曝在日本橫濱見到了曹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