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宗 作品

第1040章 體育獎項

 中華體育基金的負責人是程洪森。

 此老是南派足球名宿,出生於香江,1956年加入廣州足球隊,與另一廣東名將楊霏蓀一起,被當時的球迷並稱為“雙翼齊飛”,幫廣州隊拿下過全國錦標賽亞軍,曾入選國家隊。

 程洪森退役後,擔任過廣州足球隊總教練,七十年代足球隊解散,短暫以顧問身份出任過粵省體育局副局長,在國內有些人脈關係。

 他經常回香江組織各種球賽,穗港足球友誼賽就是他一力促成。霍老喜歡足球,兩人就此結識。因此,中華體育基金成立之後,霍老推薦他擔任負責人。

 成立中華體育基金,林嘉義的目的是廣告贊助賣服裝,誰擔任負責人他都不在意,盧燦同樣也無所謂,於是,程洪森接下這一職位。

 現在看來,他不是最佳選擇。

 不是說程洪森人品有問題,而是……理念上差別很大。

 1984年中華體育基金重金獎勵奧運冠軍,這件事在國內掀起巨大的輿論風暴。

 有一種觀點被很多人支持。

 他們認為,冠軍不代表所有,國內有很多優秀運動員、教練員以及體育工作者,為體育事業奮鬥一輩子,其貢獻遠不是“一枚冠軍獎牌”所能比擬,所以,以金牌定獎勵,不合適,也過於功利,容易造成其他運動員的心理不平衡,不利於體育事業的整體發展。

 這種說法……聽上去一點毛病沒有。

 因此,國內有很多支持者,包括一些體育名宿及多家不怕事大的媒體。

 可能程洪森的骨子裡也是這種想法,當然也有可能是他受到外部壓力的影響,導致他想要將獎勵範圍擴大,獎金儘可能的平均化……導致去年出現各種各樣所謂國際賽事冠軍獎勵。

 今年的漢城亞運會獎勵方案,早在盧燦去雅加達之前就已經出爐。

 盧燦當時看過一遍,覺得不太對味,於是擱置在案頭。

 今天溫碧璃又送來的這份,上面已經有林嘉義和霍老的簽名,所缺的只有盧燦簽字——基金會的獎勵方案需要三位資助人同時簽字才能生效。

 盧燦認為這事需要重新考慮,這不,見到霍老後,他立即把霍老拉到餐廳包廂的茶座位置,將方案擺在老爺子面前,“霍老,這文件……您看過?”

 霍老翻動兩頁,抬頭笑笑,“看過,你認為……有問題?”

 其實霍老也認為有問題,但老爺子現在一門心思撲在生意上——南沙島“小香江”項目談判,陷入焦灼狀態,又加上越秀老城區改造,還有自己的一盤生意需要打理,根本沒心思在這些慈善事業上。

 再加上程洪森找過他,說過“獎勵給優秀運動員的性質沒變,何不多獎勵一些人?”的話。

 這話聽著也有道理——四年一次重金二三十人,還不如將獎勵範圍擴大開來,造成更大影響力,推動中華體育事業的全面發展。

 霍老一想,自己三人只是負責提供資金,獎勵給誰不是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