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擁有的方向感 作品

第0061章 你不說還好

    一段時間後,港島某酒樓,原本幫趙學延出庭作證的人一一離去或走人,酒樓包房裡只剩下三人,就是小趙、李佳妮和張大狀。

    張大狀自罰一杯酒,開口道,“延哥,要不要我幫你起訴深水埗區警署?他們栽贓你坐冤獄,我有把握至少能為延哥索要回百萬以上報酬。”

    “那個陳志港身為一個總督察,還真是沒節操無底線,竟然捏造證據。”

    “我一定能幫延哥打的他丟了那身警服。”

    穿越之初還在蹲拘留室的時候,趙學延就知道自己被黑警坑了,為什麼?

    他只是恰好出現在搶劫現場,沒有證件疑似偷渡客,還因為死掉的劫匪阿才,臨死前撲街時把槍甩到了他懷裡,他用手丟了一下。

    這……

    這些證據,真不足以把他定罪,送進牢裡。

    他是沒有證件,但那把槍只有槍身有趙學延指紋,扳機上沒有,也沒有人指認他和劫匪認識,更沒人指認他打劫。

    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前提下,他是不用坐牢的。

    所以就算趙學延被抓的初期,警察也只是打算遣返他,走流程時風雲突變,被指控成劫匪同黨。

    就是黑警陳志港,捏造了其他的新證據。

    新證據是,死鬼阿才隨身攜帶的香菸盒、火機上,也有趙學延指紋,這是怎麼做到的?當時他還在被審訊,主抓審訊的陳志港在一次單獨盤問裡問他要抽根菸放鬆下?

    趙學延點頭,就接過煙盒和火機抽了一根。

    事後陳志港才突然證明,那盒煙和火機是搶劫案裡、死者阿才衣兜裡拿到的物證,自從在械劫案現場被封進透明袋後,從沒被外界接觸過。

    有接觸也是法政在取證時,不止提取到了死鬼才的指紋,不只有其他陌生指紋,還有趙學延的。

    好嘛,你說和死者不認識,只是偷渡,槍身上有你的指紋可以解釋,阿才死掉後兜裡的煙和火機,為什麼有你指紋?

    新證據的出現,加上趙學延沒錢,請來的辯護律師只是走流程不出真力,也可能是對方沒本事。

    他才被坑慘了。

    事後他也能想明白,那是陳志港忽悠他抽菸時,自身手上應該塗抹了什麼暫時性遮掩指紋的事物,才讓他中招。因為法政提供的證據,幾組陌生指紋並沒有陳志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