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瀾皓月 作品

第374章 第374章

    黎夏挑眉,“那三萬明哥不是說不用你還麼?”

    “我告訴潘愈還了,其實沒還。我留著以後給佑佑讀書,算是他舅舅給他的錢!總不能我兄弟的錢不還,我們卻借錢給他兄弟吧?所以我堅持讓潘愈貸了五萬,讓他慢慢還去,也省得還有人想吸血。兩個老的回老家,一是為了騰房子出租讓大兒子壓力小點;二也是因為在老家生活費低些,還要繼續貼補小兒子吧。反正他們走了就是好事!”

    也算是不錯的結局了。反正都是各人的選擇,黎夏也沒說什麼。

    黎琪繼續道:“我也想過乾脆離婚算了。但是第二個未必就比第一個好。不能像你和阿明一樣,那就都得精打細算著過日子。我又不像秦丹那麼好運氣,離個婚就離成富婆了。我媽電話裡說,她另買了一套房啊?”

    “嗯,是啊。那個男的沒房子麼?”秦丹也說過,買了房子公司的流動資金都不太夠了。所以她也是月供的。而且只敢買百來平的。

    黎琪道:“80年代公務員分的房子大多是筒子樓,洗手間都沒有的。潘愈91年分個60平的小套二,我95年提幹後分個70平的。這都算是很好的了。但是人秦丹自從阿明下海就住慣了大房子的。就是離婚,阿明也是在北京買的200平的大房子安頓他們母子。她會樂意去住男方的小房子?裡頭還有老的、小的。再說了,她的房子,她說話都要硬氣些。我覺得她應該都不急著扯證,畢竟她比男方有錢得多。經濟基礎決定家庭地位啊。”

    她說著笑了一下,“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她如今也是到了可能離個婚得被人分走一般身家的時候了。”

    黎夏摸摸鼻子,這一條後來被《新婚姻法》廢除了。不過如今的確是這樣的規矩。

    “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啊。”

    黎琪看她兩眼,“那多傷感情啊,中國人一般不會這樣做的。”她頓了頓,“你不是打算和小彭這麼做吧?”

    “我就是這麼打算的。這比離婚的時候為了財產鬧得不可開交好看多了。”

    黎琪半晌道:“你們有錢人也有有錢人的麻煩啊。不過這事兒你得跟人家好好去溝通。”

    “他以後應該比我有錢。”房地產和煤礦,這都是下一口十年的風口產業啊。

    黎琪湊近,“我聽阿明說你現在資產都差不多一億了。小彭大概只有你的四分之一。阿明說你坐的是直升飛機!”

    黎夏自己盤算了一下,沒有一億應該也有九千萬了。

    “差不多吧,不過現錢沒多少。”

    黎琪點頭,“知道,你們做生意的都這樣。阿明開第一個盤的時候,爸媽的養老錢都拿去了。我偷偷攢的兩萬也給他拿走了。但是夏夏,你這麼一直開店,打算什麼時候才收手呢?一直開店、買地,其實你沒有享受太多啊。”

    “我計劃20年後退休,到時候45歲。還有三四十年用來享受生活呢。至於現在,給我去環遊世界也不如佔據市場來得有滿足感、成就感。”

    到時候2016年,外資和電商的衝擊都扛過了,她的財富積累肯定也達到一個驚人的程度。

    財富自由之後盡情享受生活,享受天倫之樂。蠻好的!

    “琪姐,我也有些犯困。咱們一起睡個午覺吧。”

    黎琪最近為了家裡狗屁倒灶的事也身心俱疲,看小堂妹已經閉上眼了。便也脫了羽絨服拉過被子閉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