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夕小丸子 作品

第二百八十九章:不平等合約

    “師父,您還不知道吧?今兒工部那位主事來找我來了,看他那謙卑的態度,簡直就跟換了個人似的!”汪同安說得開心了,拉過張竹椅子,在王也身邊坐了下來,他說道,“要我說啊,真不該跟他做生意,就想要看看他這副前倨後恭的樣子!然後再狠狠地甩他一鍋蓋!”

    “呵,你脾氣還不小。”王也閉目養神,笑了下,對他說道,“咱們是商人,不跟他一般見識。賺到錢才是真的,置氣誰不會?有什麼用嘛?”

    “您說得是。”汪同安連忙拍馬屁,“師父,您真是料事如神。您知道嗎?八成是知道了您是英國公的拜把子兄弟,就連陳宣都急了!陳全還能不急?價格絕對適宜我們。這是簽下的合約,您要過目嗎?”

    汪同安雖然說的是個問句,但在問的同時,就已經把那合約捧了過來。生怕天色晚了,王也看不清楚,還特意舉過了燭臺,給他照亮。

    即便是來到古代這麼久了,王也還是覺得自己的眼睛特別的‘現代化’。一點兒都接受不了類似於燭臺、火摺子之類的並不明亮的照明設備。所以,他對於看這份兒合約,實際上是興致缺缺。

    打了個哈欠,隨手一推,把汪同安遞過來的合約又給他推了回去,對他說道:“你簡單跟我說說也就是了,挑著要緊的說。”

    “是,那我給您念一下吧?”汪同安自認為挑不準重點,所以,也並不打算挑著重點的地方說。而是選擇了把所有的內容都念一下,心裡琢磨著,都念下去,總是沒有問題的吧?

    王也懶得太過理會他這小心思,又打了個哈欠,隨他去了。

    汪同安的合約條款,實際上,就是九州商行替人代理運輸的合約條款的翻版。那個合約條款時王也一條一條親自擬定的,幾乎是被汪同安奉為了金科玉律,非要遵守不可!

    王也聽著聽著,就覺得不耐煩。撓撓耳朵,卻還得繼續聽下去。直到聽到汪同安講起利益分配的問題的時候,他才出言打斷了對方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