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無良相 作品

第七十六章 敗家富二代?(1)

    蕭金燦卻顯得比較輕鬆,她說:“你忘了,賬上還有50萬定金。不要有負疚感,對方付定金卻無法按期繳款,根據合同,自然不能再要回定金,這是合理的商業規則。”

    林沖並不是很懂,聽到蕭金燦說合理,也就不管了,他說:“那我們把剩餘的也給他打過去吧,算是跟這個悍匪徹底做個了斷。”

    從銀行出來後,客戶黃總興高采烈地去碼頭看他的遊艇去了。

    林沖和蕭金燦兩人返回辦公室,蕭金燦通過銀行網頁將50萬中的48.92萬元轉賬給了獵手屠夫。

    一切操作完成後,銀行賬戶上只剩下1.08萬美元。

    林沖看到這個數字也禁不住自嘲:“父親750萬美元的遊艇,被我們賣掉後,就落得1.08萬美元。我這是1萬元賤賣遊艇啊。”

    蕭金燦也是無奈地苦笑:“但這一切總比等你父親回來發現連酒店都沒有了要好很多。”

    林沖搖搖頭:“我真是個敗家的後代。”

    蕭金燦安慰林沖說:“你當時在海上救人心切,才會寫下字據,也沒有什麼錯啊。錢財終究是身外之外,失去了可以再賺回來,不用太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