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雨 作品

第144章 無邊之海,妖族天才

    無邊海位於雲洲以西。

    乍一看,平平無奇。

    與普通的海洋也沒啥區別。

    然而卻如同它的名字一般。

    遼闊,沒有邊際。

    這麼多年來,無數雲洲的修仙者想要到大海的另一邊。

    想了辦法無數。

    最後,卻都落到一個鎩羽而歸的結果。

    更倒黴一些的,甚至迷失方向,或葬身魚腹,或被海洋深處的怪獸吞噬掉了。

    唯一的例外,便是天魔宗的那位太上長老。

    這傢伙人品且不說,但確實是驚才絕豔,實力了得,再加上運氣不錯,乃是這麼多年來,唯一度過了無邊海的修仙者。

    但過程也並不輕鬆,花費了心血無數,足足飛了兩百年之久,才到達了海的盡頭。

    不對,也不是盡頭。

    正確的說,是一大片點綴在無邊海中的島嶼。

    星羅棋佈。

    面積極為廣闊。

    幾乎相當於數個雲洲。

    林小遙站在一座山峰之上。

    眺望著前面那無邊無際的海洋。

    根據由天魔宗太上長老那裡所獲得的情報。

    他大概估算了一下,飛躍這一大片海域,到達海的那一邊的修仙界的距離。

    然後,再計算了一下自己目前的飛行速度。

    全力飛行的話,大約也要一個月左右。

    得出這個結論以後,林小遙眉頭微皺。

    居然要飛這麼久?

    如果那位天魔宗的太上長老沒有隕落,在旁邊聽見他這句抱怨,非一口老血吐出來不可。

    大哥,你知道我當初飛了多久嗎?

    我可是整整飛了兩百年都沒有停過。

    如此才到達了海的盡頭。

    你就區區一個月的功夫,幾乎是打個盹兒就過去的事,居然抱怨飛得久?

    說這話的時候,你良心難道就不痛?

    有沒有考慮過其他修仙者的感受?

    然而,林小遙話還沒有說完。

    “這是隻傻乎乎的飛行,如果利用一些空間神通的話,應該可以將時間壓縮到三分之一左右。”

    “也就是需要十天。”

    “順利的話,應該還可以再短一點,也許七八天,就可以到達海那邊的修仙界了。”

    林小遙沒有無的放矢。

    雖然,他現在還遠沒有達到聖人明辨法則,執掌三千大道的程度。

    但成仙以後,施展一些空間類的神通還是很輕鬆。

    所以,只要願意,當然可以將趕路的時間進一步降低。

    七八天到達那裡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做出這個判斷以後。

    林小遙就動身了。

    身形一晃,沖天而起。

    如一顆流星般直衝雲霄,沒入天際

    但下一刻,他的身形略一模糊,又詭異之極的消失在了肉眼可見的世界裡。

    這卻是他施展出了空間類的法術。

    瞬息千里!

    這一招就如同它的名字,一瞬間就可以挪移上千裡的距離。

    無論距離還是效率,都遠超修仙者們推崇備至的瞬移。

    如果是其他真仙一層的修仙者,就算機緣巧合,領悟了空間法則,或者擁有與此有關的寶物,也能施展這瞬息千里的法術,但絕對都是將其作為壓箱底的保命功夫。

    不到萬不得已的關鍵時刻,絕不會輕易施展出來。

    原因無他,這一招的消耗實在太大。

    法力根本就跟不上啊!

    就算有天地元氣的補充也不行。

    所以,只能是好鋼用在刀刃上。

    不到萬不得已不會使用。

    然而林小遙不同。

    他法力的深厚程度,遠非同階真仙可以企及。

    從四周吸納天地元氣的速度也同樣如此。

    是同階存在的數十倍。

    所以林小遙可以連續施展瞬息千里。

    而不會感到任何的壓力。

    甚至,他還能一直保持著最佳狀態。

    且連本身的法力都不會降低。

    因為吸納天地元氣太快,足以彌補法力的消耗損失。

    幸好此刻,他是一個人趕路,否則這一幕如果被其他的同階真仙給看見了,肯定眼珠子都會瞪出來的。

    絕對不會相信他是真仙一層的修仙者,而會認為他是某位實力深不可測的老怪物,在這裡扮豬吃虎。

    所有人都會躲得遠遠的。

    畢竟,別人的保命秘術,不到生死關頭,捨不得施展,而你卻用來趕路,這太特麼也太嚇人了。

    雲洲。

    蠻荒妖山。

    修仙界自然不會只有人類修仙者。

    實際,理論上只要機緣巧合,世間萬物皆可踏上修仙之路。

    便是一塊石頭,一棵樹木,只要產生了靈智,也是可以修仙的。

    當然,只是有可能而已。

    實際上出現這種情況的幾率鳳毛麟角,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除了人類修仙者,修仙界實力最為強大,也最為繁榮的便是以鳥獸蟲魚為代表的妖族。

    其中又以飛禽走獸的種類與數量最多。

    而人類與妖族之間的關係也從來就不和睦。

    從洪荒上古開始,雙方就以恩怨纏綿。

    妖獸的皮毛骨骼,對於修仙者來說都有極大的用處。

    所以,就如同獵人要打獵,維持生計一般,身為修仙者,因為各種各樣的理由,也同樣會想盡辦法狩獵妖族。

    當然,究竟誰是獵人誰是獵物,這一點並不好說。

    畢竟修仙界是強者為尊的。

    你想要狩獵妖族,可如果本領不濟的話,落得的下場,卻是葬身妖腹。

    就這樣時光悠悠,歲月如梭,人類與妖族間的恩怨糾葛,早已到了無法解開的地步。

    在修仙界漫長的歲月裡。

    人類與妖族之間,曾經爆發過數次大戰。

    而且戰鬥慘烈無比,不論修仙者還是妖族,都隕落了不計其數。

    諸天萬界,皆是如此。

    這小小的雲洲當然也不能免俗。

    好在這都是過去的事了。

    最近這萬餘年來,妖族還算安分。

    不,正確的說,是因為人類的實力要略勝一籌。

    所以妖族只好退守於蠻荒妖山之中。

    這裡山高林密,遍地毒蟲,藉助地形之歷,人類自然也拿妖族無可奈何。

    所以這萬餘年來,雙方倒沒有爆發什麼激烈的戰鬥。

    當然大戰雖然沒有,但小衝突卻肯定從來沒有斷過。

    而妖族的棲息地也不會僅限於蠻荒妖山。

    人類修仙者出於各種理由都會去獵殺妖獸。

    而一旦人類修士落單,進入了妖族的地盤。

    基本上也就是九死一生的結果。

    會被發現他的妖獸們圍攻。

    而且是不死不休。

    此刻,蠻荒妖山的深處,一地勢險峻的峽谷。

    別說人類修仙者,就算是尋常的妖族,也絕不敢踏足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