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留著長長的鬍子 作品

第十一章,搶在巴統之前




    所以這10天時間,就在莫斯科瞎逛。



    看歌劇。看歌舞演出。聽交響樂。看電影。以及……逛地攤。



    1949年的莫斯科街頭真的有攤兒,而且連成片,至少在1949年7月,還沒人管這種資本主義小尾巴。唐華剛到蘇聯的1946年,街頭還挺蕭瑟,畢竟戰爭的創傷還沒過去,現在蘇聯的幾個大城市已是車水馬龍,一片興旺,莫斯科的地攤也出現了。擺攤的大多是各家的大媽,售賣的東西也琳琅滿目。戰後的蘇聯一度鼓勵生育,因此允許甚至是鼓勵婦女離開工作崗位,做家庭婦女,多生幾個孩子。如果這家孩子比較好養,那家庭主婦出來做做小攤販是很正常的。



    在一個賣冰淇淋的小販那裡,唐華和周璇一人買了一個冰淇淋,邊吃邊順街逛下去。當走到一家推鋼琴出來搞街頭演奏的“攤兒”前面時,唐華手裡多了一袋葡萄乾,周璇手裡多了一支漂亮的玫瑰。



    “唐華!周璇!”龔秘書隔著很遠就開始呼喊,分開人群跑到唐華、周璇跟前。“哎,我把你們常去的幾個地方都逛遍了,這條街從頭走到尾,這才發現你們倆。”



    “哦,又有什麼事?”唐華問。



    “一個電報,急電。”龔秘書將一份封著的電報塞到唐華手裡,“你先看吧,看完要是趕著回去,代表團的車就在那邊。”



    唐華滿腹狐疑,打開了電報封。



    “什麼?要我提前趕快回國?準備參加……籌備會議?!”



    “什麼?我成全國政協代表了?!”



    “什麼?我成民革中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