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

    九月下旬,正午時分的太陽已經比七八月份稍稍偏了一些,也不再那麼豪邁地揮灑渾身熱氣,幾個月的悶熱在這兩天終於消散了些許。

    等翻過十月,就快入秋了,過段時間就是n城一中每年都要舉辦的校際國慶匯演。

    按照要求,除了學校的各個社團和學生會之外,高一高二的每個班都要報兩個節目,之後再進行選拔。選拔成功參演國慶匯演的節目將在匯演結束後進行評選,如果進入校際十佳,學校會給節目所在的班級或社團頒發小錦旗。

    由於一班是實驗班,成績才是最重要的,班主任對這類的榮譽不怎麼重視,所以到現在班裡的節目都沒報滿。

    張蔓記得,前世的時候他們班最後只上了一個節目,好像是幾個女生舞蹈,最後評選的時候也沒出什麼水花。

    吃完晚飯,她和陳菲兒在學校操場上瞎溜達。

    一中作為n城最大的中學,佔地面積很廣。學校一共有兩個操場,一個是四百米一圈的塑膠跑道,中間則是巨大的人造綠茵草坪,上面佈置著寬廣的足球場地。另一個則是煤渣跑道,中間有排球場和籃球場,是他們通常上體育課的地方。

    足球場離食堂很近。

    陳菲兒踩在塑膠跑道邊一根橫放著的空心水泥柱上來回走著,張開雙臂上下襬動以保持身體的平衡,玩得不亦樂乎。

    張蔓看她搖搖晃晃的樣子,有點擔心,一直站在底下護著她。

    陳菲兒來回走了一會兒,突然想起來:“蔓蔓,我聽說你們班國慶匯演好像人數不夠啊,你為什麼不報名?你唱歌這麼好聽,吉他又彈得好。”

    張蔓的吉他和唱歌,是和張慧芳學的。

    張慧芳年輕的時候是樂隊領唱,有時候也兼任樂手,這些流行樂器樣樣都精通。張蔓還小的時候,她沒事就在家教張蔓彈吉他,從民謠到搖滾,教什麼都很隨意,看她當天心情。

    教的隨意,學的也隨意,但效果卻還不錯,或許也是和天生樂感好有關。

    現在突然聽陳菲兒提起來,張蔓不禁有些感慨:“我?還是算了吧,多少年沒碰了。”

    她想的是前世。

    前世張慧芳和鄭執結婚以後,她跟著轉學去了h市。那之後發生了好多事,生活的磨礪讓母女倆的日子很不好過。張慧芳不再唱歌彈琴,她也沒再碰過吉他,後來工作之後更是提不起這個心思。

    這麼多年過去,指法早就生疏了。

    陳菲兒聞言有些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什麼多久,不就一個多月嗎?暑假我生日你還給我彈吉他來著呢,你忘了?蔓蔓,你彈的那首英文歌也太好聽了,唱得也好聽,我覺得都比得上專業的歌手了。”

    張蔓微愣,聞言有些怔忡。可不是嘛,她現在回到了十六歲,這年的她,還處在沒事就會彈彈吉他唱唱歌的年紀。

    好在陳菲兒並沒有當回事,眨了眨眼笑嘻嘻地說:“而且蔓蔓,你不是要追李惟嗎?我告訴你啊,男生都喜歡多才多藝,有點神秘感的女生。你想想啊,他平時認識的你,安安靜靜的,看起來話也沒幾句。然後有一天突然發現,這個女生唱歌竟然這麼好聽,多多少少會注意到你一點吧?”

    張蔓聽完有些懷疑:“是……嗎?”

    陳菲兒從水泥柱的這頭歪歪扭扭地走到另一頭,狠狠地點頭,拍了拍胸脯:“憑我多年言情小說閱讀經驗,這招準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