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節 強扭的苦瓜

    1



    這年頭,大家好像都在穿越,於是我也發揚了下自己眾多美德中不值一提的一個——隨波逐流。



    是的,我也穿越了,田美十,一個看似炮灰但實則女配的角色,長得好還有錢,就是心蒙了豬油,偏偏在男主這棵歪脖子樹上吊死。



    這是個男女主在圖書館拿到同一本書,然後機緣巧合在一起的甜寵文。



    按照一般穿越套路,我穿成長得好還有錢的女配應該對不搭理我的男主嗤之以鼻,最好再說一句——我太好看了,你配不上。錢錢它不香嗎?



    但……事實是——穿過去的我,和原主一樣,對男主江暮一見鍾情了。



    原本情節裡,我家是暴發戶,男主書香門第,我爺爺和他爺爺是當年下鄉認識的,後來有了「革命友誼」,於是我倆在還是受精卵的時候就被迫立下了誓約:



    同性就繼續發展「革命友誼」,異性就訂婚——如此爛梗。



    在我七歲那年,我爹撞了大運發跡了,於是我家搬到了男主家對面的別墅,我也開始了長達十四年的男主跟屁蟲生涯。



    因為是女配,大家懂得,我的命運就是被嫌棄。



    直到男主大四、我大三那年,女主出現了。女主是男主同專業的新生,去圖書館借書的時候,和男主拿了同一本——兩手相觸,渾身酥麻



    我就成了兩人感情的催化劑,最後人家世紀婚禮,我苦逼地出國留學,沒天良的作者似乎還覺得我太順利了,於是大筆一揮順便讓我家破了產。



    用四個字形容我的結局——人財兩空!



    得知自己穿進了這篇《歲月有良人》後,我在心裡罵了很久,直到我出門遛彎碰見了住在對門的男主江暮——真香!



    在穿過來之前,我單身了 25 年,作為一個孤兒,我總覺得自己看破了紅塵,剃個頭就能出家那種,沒想到穿個書就「破戒」了!



    原來這世上真的有一種感情這麼蠻橫、肆意、毫無緣由,就一眼,只是一眼,他就在我心裡住下了。



    我恨不得給在心裡修一個兩室一廳,就放他一個人。



    我不三別人的感情,但現在他倆還沒遇見,我覺得我可以!



    現在我來了兩個月了,暑假轉眼就完,開了學我大三,江暮大四,女主在新生入學兩個月後會和江暮偶遇。



    我還有兩個月的時間。



    前兩個月,我搜羅了他喜歡的樂隊的絕版唱片,去他開的公司打過下手,給他的員工買禮物,再也沒有說過原主那種逼婚言論,好不容易才讓他對我有一點點改觀。



    現在,我看了看他今天上早課的教室,離我上課的地方很近,於是做了份三明治打算順手給他。



    坐著帶冰箱的豪華車,我到了學校。因為學校旁邊車位緊張,陌生車輛又進不去,隔著老遠我就下車了,剩下幾百米都是自己腿兒著過去的。



    見到江暮的時候,我的心裡像開了花兒一樣,除了笑什麼也想不起來了。



    「江暮,給,早飯。」



    江暮似乎有心事,皺著眉說:「不用,我吃過了。」



    都這樣說了我也不能強求,默默收回手,一邊走一邊隨口閒聊:「今天還去公司嗎?」



    江暮停下腳步,垂眸看著我,我抬眼看著他精緻的下顎線,有些不解。



    明明昨天挺好的啊,難不成我離開後他家裡發生別的事了?



    在我疑惑的眼神中,江暮冷笑一聲,上挑的丹鳳眼中滿是陰鷙,「田美十,我以為你真的變了呢。」



    2



    江暮冷笑一聲:「昨晚你前腳和老爺子在書房說完話,後腳他就來催婚了。田美十,我還以為你真的改了呢。」



    我依舊認真看著他,因為他的這一席話微微皺著眉:「江暮,我喜歡你。以前方式不當打擾你的生活,是我不好。我知道對不起沒用,所以我在改。不管你信不信,昨晚我和老爺子只是聊了會兒閒話。」



    他微微眯著眼看我,好看的丹鳳眼裡滿是審視。



    我由著他看,反正不會少塊肉。



    況且我這麼好看,沒準兒哪天他看著看著就愛上了呢。



    最後他什麼也沒說,上課鈴響了,他徑直進了教室。



    我看著他的背影,呆了呆,也往前面的教室走去。



    這世界上的愛情有很多種,喜歡上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是最苦的一種。



    但我還是想試試。



    即便不能成功。



    下課的時候經過江暮的教室,他已經走了,我撇撇嘴,也慢悠悠地下樓。



    哦,忘了提一句,這個作者是後媽,她忘記了給我愛情,也忘記了給我朋友。



    其實原身以前也不算壞,畢竟這是篇甜文,就是蠻橫了點,見不到別的小姑娘多看江暮一眼。



    其實就是害怕江暮看上別人。



    我嘆了口氣,想著今晚去他家找老爺子聊聊。



    好不容易熬到了下午的課上完,我馬上就給司機打電話讓他來接我。



    再看見江暮,是在他的臥室裡。老爺子非把我推進來的。



    這是我第一次進他的臥室,房間的裝修風格和他的性格一樣,以黑白色為主,冷冷的、酷酷的。



    江暮的公司是做遊戲開發的,他本身也喜歡玩遊戲,我進門的時候,他正坐在地上靠著床,拿著手柄打遊戲。



    看我進來,他只抬頭看了我一眼,就又繼續打遊戲了。



    「這個遊戲不錯哈。」我沒話找話,想打破尷尬。



    沒想到江暮竟然回答了,可能是我早上的真誠終於打動了他吧,他目不轉睛地盯著顯示屏:「你玩過?」



    真巧,這個遊戲我還真玩過,而且還玩得不錯,於是我帶著笑意回答:「你還真不一定打得過我。」



    這時顯示屏上傳來通關勝利的提示,江暮隨手拿起另一個遊戲手柄遞給我,挑眉道:「試試?」



    我勾了勾唇,盤腿坐在他身邊:「輸了可別找藉口!」



    不知道是不是我笑起來太好看,他盯著我看了一會兒,才轉身按了下一局。



    江暮的操作很好,我很久沒遇到這麼良心的隊友了。



    於是……一不小心玩兒嗨了。



    連贏了江暮三局後,我揚著笑臉說了一句:「叫爸爸!」



    不過我很快意識到了自己在哪裡,悻悻地扭過頭,默默按了下一局。



    江暮喉嚨裡傳來一聲低笑,在這局中間他對我說了一句:「早上不該沒問清就那樣。抱歉。」



    不知是不是原主的情感作祟,我竟有一種想流淚的衝動。



    雙眸被淚水漲紅,但我卻笑著對他說:「江暮,我和老爺子說清楚了,你以後別這樣冤枉我了,行嗎?我也不知道我還能堅持被你冤枉幾次……我也挺怕自己堅持不下去的……」



    原主是不可能和江暮這麼心平氣和講話的,所以他可能還不太習慣,沉默良久後,他薄唇輕啟:「好。」



    這個好是不是也意味著他開始接納我了?這個想法在腦海劃過,像一束煙花綻放。



    緊接著,他把我放在一邊的手柄遞過來,眉梢帶著淺笑:「再來一局!」



    「來就來,輸了請我吃大餐!」



    「那你可要準備好請客了。」



    我挑眉重新按下開始鍵,「輸了三局之後再說這樣的口號,可沒什麼氣勢。」



    他的笑聲很低,但因為靠得近,我可以感受到他抖動的肩膀。



    夜色籠罩了這座龐大的城市,夏末的蟲鳴在窗外的牆根響起,我喜歡的人就在身邊,我想他一定也會喜歡我的,我要有耐心,我要等。



    但我真沒想到後來會發生那樣的事。



    意外總是比驚喜來得快。



    3



    一連半個月我和江暮的關係都保持得不錯,我常常去他公司看他,因為只是初創期,他公司裡只有幾個關係要好的哥們,還有幾個小職員。



    地方不大,每次幾個人湊在一起吃飯,我都覺得很熱鬧。



    「嫂子,你和暮哥……」



    說話的是六根,因為平時話太多,大家實在想要「六根清淨」,所以給他起了這麼個外號。



    六根的表情逐漸「猥瑣」,笑得極其淫蕩,鬼知道他想到什麼少兒不宜的東西了。



    我捲起他們公司的宣傳廣告頁,敲了下他的頭:「閉嘴!讓江暮聽見你叫我嫂子,我就前功盡棄了!」



    在六根委屈的眼神中,我壓低聲音,「那個……私下叫。」



    六根大笑幾聲,「得嘞!」



    周圍幾個男生也發出槓鈴般的大笑。



    江暮正好忙完出來,似乎工作完成得不錯,他的眼底帶著笑,「怎麼了,這麼開心?」



    我打開還溫熱的魚湯,:「沒事,他們祝我早日把你追到手呢!」



    江暮已經習慣了我每日的調侃,沒說什麼只是接過魚湯,「謝謝。」



    我連忙擺手,「沒事,老爺子也愛喝,你是順帶的。」



    江暮把臉從湯碗裡抬起來,屋裡開著空調,熱氣在他眼前氤氳,他眼裡帶著光看我,「哦?順帶的?」



    這男人真是該死的甜美!



    這樣平靜的生活一直持續了 21 天。



    第 22 天還沒過半,我去圖書館找江暮,發現他身邊有一個白裙子的女生。



    圓臉杏眼,彎眉小嘴,看起來軟軟的,只是看長相,就能想象出這樣的女孩子,聲音一定很甜美。



    這就是女主顧兮了。



    如果江暮真的喜歡這個型,那我就真沒戲了。我長得張揚,燙著大波浪,喜歡塗明豔的口紅,眼睛細長,尤其是眯眼的時候,一看就是不好欺負的大姐大。



    我對我自己的外形還是很滿意的,唯一不怎麼滿意的就是名字了——江暮,顧兮,田美十,這三個名字看起來都不像是同一本小說的!



    看名字,我應該出現在某本描寫七十年代下鄉生活的文裡,成為村主任的潑辣女兒,空有美貌、不會幹活。



    但是!女主是不是出現早了?



    可能是我的到來改變了故事線?反正以前看的文都是這麼說的。我也來不及細想,只想著去棒打鴛鴦。



    哦,不。他倆這還不是鴛鴦呢。



    我不三別人感情,但現在我還有追求的權利!



    我坐到他們對面,沒人理我。



    我剛想打招呼,江暮就抬頭看著我說:「你去吃飯就好,我們還有事情沒討論完。」



    我們?好親密的一個詞。



    我忍下心中的酸楚,低聲說:「沒事,我等你。」



    江暮也沒再說什麼,倒是顧兮抬頭看了我好幾次,不過我也沒搭理她。



    我記得女主是本省的理科狀元,好像很有計算機天賦,反正他倆聊的東西我也聽不懂,不知不覺就趴在桌子上睡著了。



    醒來的時候,顧兮坐在我身邊,江暮不知道去哪了。



    就在我想打電話問問的時候,顧兮開口了,聲音和我以為的一樣甜美:「剛才我們討論出一個 bug,阿暮就回公司了,讓我轉告學姐自己先回去就行。」



    又是我們,還阿暮,還轉告我?



    這女主是崩壞了嗎?



    我轉念一想,一個能和天選之子結婚的女人,怎麼可能是個傻白甜,江暮又不是霸總。



    於是我很不屑地問:「阿暮?你和我江暮哥哥很熟?」



    在頭開始認識的那幾年,原身的確是叫江暮哥哥的。



    顧兮也沒怯場,音量稍微升了升,「我和阿暮認識兩年了,以前是網友,我是為了他考來這裡的。」



    這一刻我是不能接受的!這……沒有這個情節吧!



    他倆結婚應該是在一次酒後 ooxx 了啊,當然那時候他們也是有點喜歡對方的,女主不出意外地懷孕了,於是後面的事就順理成章了。



    我不能亂,我要穩,站起身睥睨著顧兮,我說:「那又怎樣,我倆認識十四年,你這還不夠個零頭。」



    說完我馬不停蹄轉身就走。



    雖然我的姿態做得很足,表面不露下風,但我總覺得有些東西失控了。



    4



    後來我還是和江暮一起吃飯了,只不過一起的還有顧兮。



    江暮公司的哥們和員工也很喜歡顧兮,他們經常討論一些很專業的東西,我也插不上嘴。



    我能幫大家帶飯,顧兮也能,但顧兮可以和他們談論事業,我就只能乾巴巴地看著。



    我寧可被直接告知沒機會了,也不想這麼無力。



    看,他們又在笑,我卻聽不懂在笑什麼。



    六根坐在我旁邊,遞過一杯江暮買的咖啡:「嫂子,你怎麼了?」



    我看著圍在江暮和顧兮身邊的一眾人,又低頭看著手裡的咖啡,搖了搖頭。



    六根好像還想說什麼,江暮邁著穩健的步子走了過來,「田美十,老爺子晚上叫你去吃飯,我回不去,你幫我說一聲。」



    我盯著他笑意未消的眼睛,心說這雙眼睛笑起來可真好看。



    「好,開車注意安全。」



    江暮離開了,和顧兮一起。



    我真的很想衝上去問一句:她就是個大一的,就這麼厲害嗎?你身邊這些員工學了這麼多年,為什麼就帶她去呢?



    但我不能,我只能在心裡想。誰讓人家有女主光環,對面老總眼睛一亮生意就能成呢?



    而且我沒有立場啊,因為這場愛情從開始就是不公平的,因為我從來沒有質問的資格。



    我一個人去了江暮家。



    江父公司很忙,家裡只有老爺子和江母,他媽並不喜歡我,但礙於老爺子的面也不好說什麼,只不過沒好臉色就對了。



    其實我也不差的,我能和江暮考一所大學,我不笨啊。



    不知道為什麼作者要把我寫得那麼蠢,我記得小時候江母很喜歡我的,她把我領到江暮面前說:這是江暮哥哥,以後在學校江暮哥哥會保護田田的。



    可能真的是原主之前太煩人了,不知進退,老是讓老爺子逼著江暮和自己在一起,為此江家沒少吵架。



    或許就是在一次次爭吵中,江母開始厭煩了。



    我忽然覺得,或許江暮原本並沒有那麼討厭原主的,或許他只是不想被訂婚…………但我到底還是無從知道——因為作者在女配身上太吝嗇筆墨,沒人知道女配經歷了什麼,畢竟作者只需要一個壞人,壞人洗白了可不行。



    「田丫頭,江暮那臭小子怎麼不回來啊?」老爺子渾厚的聲音打斷了我的思路。



    我一邊用公筷幫老爺子夾菜一邊笑著說:「哎呀,爺爺,人家創業呢。公司特別忙,難道在您眼裡,我就那麼不懂事?」



    老爺子看我瞪著眼撒嬌,大笑拍著我的手背,「我們田丫頭最懂事了!哈哈……」



    在某種意義上,這頓飯吃得很好,老爺子被我糊弄過去了,我還給他看了江暮送我的一條手鍊,讓老爺子放心我倆的感情,江母也沒有陰陽怪氣、指桑罵槐地說話。



    但老爺子不知道,這條手鍊並不是江暮送我的,是我拉著他逛街問他要的,我也給他買了塊腕錶。手鍊不貴,但我每日都戴著,腕錶很好看,但他好像不喜歡。



    回家後田爸田媽都在沙發上等我回來。



    一見我推門進來,田母立馬端著一盤車釐子走過來,「田田,我跟你說,今天媽媽買的車釐子可新鮮了,你爸一向不愛吃水果的,都吃了好多。我要不攔著,就給他吃完了!」



    田爸孩子氣地哼了一聲:「我肯定想著我寶貝閨女的!」



    田母也不服氣,「你能有我細心?我今天逛街給閨女買了條小裙子,可好看了!我看那模特也沒咱閨女穿得好看!」



    他們是從貧賤夫妻做起的,田爸發跡之後沒有拋棄往日的糟糠之妻,兩人反而越來越恩愛。



    但可能是苦日子過得太久,田媽不怎麼捨得花錢,偶爾我給她買一條上千的絲巾,她都心疼好一陣子。



    然而她卻想把一切好的都送給我。



    以前我是孤兒,從記事起就沒有親人,這段時間感受著這突如其來的親情,好像偷來的快樂。



    原來有爸爸媽媽是這樣的感受啊……真好……



    我是他們的老來女,他們現在都快六十歲了,但還是經常在我面前「爭寵」。原著裡原主一心撲在江暮身上,直到家裡破產、父親一夜白頭才幡然悔過。



    我現在佔據了人家的身體,一定要好好孝順他們。



    這樣想著,我拉著田母的胳膊,吃了顆車釐子,「嗯,真甜!」



    5



    變故發生得很突然,後來我一直都在想,若是真的有月光寶盒,那麼我一定回到那天告訴自己一定不要開免提。



    這一個月以來,江暮一直在見客戶,每天都早出晚歸,我只能趕早在他門口給他送早餐。



    他看我的眼神也不再那麼冷冰冰,我覺得只要喜歡一個人肯定是有預感的,我也有——我覺得江暮在慢慢接受我了。



    他還說今年我生日會陪我一天。



    我的生日是除夕,我從未這樣期待過冬天、期待過新年。



    而此刻,週末放假的我正在給老爺子捶背。



    我爺爺去得早,從小到大老爺子都把我當親孫女,不管我是不是喜歡江暮,我都會孝敬老爺子的。



    「丫頭啊,那臭小子生日快到了,這次生日會你來準備吧,有沒有信心?」



    我合攏兩指劃過太陽穴,:「yes, sir!」



    嗡嗡嗡……



    我放在茶几上的手機響了,我看是六根,以為像之前一樣,他是來告訴我江暮晚上不回家或者有應酬喝大了讓我去接,於是伸手點開免提,繼續給老爺子捶背。



    六根焦急的聲音從手機裡傳出來:「嫂子,你快來!暮哥喝大了,他和顧兮在包廂的門被反鎖了,我們也不好去打開!」



    捶背的手一頓,我呆了呆,有些懵地眨了眨眼,心臟好像在被一萬隻螞蟻啃食,良久後才找回聲音,「那個,爺爺,我先……」



    老爺子拄著柺杖站起來,「丫頭,我和你一起去!這個臭小子還真的不把我的話放在心裡!我江家人就不可能出現這種婚前亂搞的事兒!」



    我犟不過老爺子,最終還是一起坐上車去了六根發來的地址。



    我心不在焉地看著窗外,老爺子拍了拍我的手背,「丫頭,彆著急,爺爺給你做主。」



    還沒等我回答,一陣猛烈的撞擊襲來,我下意識撲過去護住了老爺子。



    昏迷前的一秒,我撐著眼皮覺察到是老爺子彎腰把我護在了懷裡。



    一陣眩暈後,我失去了意識。



    再醒來的時候是在醫院,擋風玻璃的一塊碎片直直地刺入我左胳膊,現在被處理完了,我的手臂正包著紗布。



    我拉著正給我換吊瓶的護士,啞著聲音問道:「和我一起送來的老人怎麼了?」



    護士掛好吊瓶,也許是因為見過的生死太多,她的聲音裡並沒有很多傷感,「在搶救呢,你好好休息。」



    我拔掉受傷的針,在護士的責備聲裡跌跌撞撞跑了出去,到了急診室的時候,江暮正坐在牆邊的椅子上,胳膊放在兩膝上,背脊駝著,雙手捂著臉。



    我從未見過這樣的江暮。



    他應該正意氣風發才對,怎麼能這樣呢……



    我走過去的時候顧兮擋在我身前,她帶著怒氣對我大喊:「田美十,你都做了什麼啊!」



    「你和江暮在一起了?」



    顧兮眼眸閃爍,我冷笑一聲:「沒有你在這廢什麼話!」



    我沒再理她,因為比她高,我越過她的肩膀,看著垂著頭的江暮。



    顧兮推了我一把,我沒注意,往後踉蹌了幾步。



    我抬了抬手,也不知道想抓住什麼,最後雙手抱膝坐在一個角落裡。



    亮眼的燈光透過一人高的盆栽打在我身上,映下一片斑駁。



    我覺得自己很冷很冷。



    不知過了多久,手術室的燈熄了,醫生走出來說:「誰是家屬?」



    江暮立馬走上前,醫生說出了那句我只在狗血劇裡聽過的話,他搖搖頭說:「我們盡力了。」



    這時,我看見了江暮,他那雙好看的眼睛清亮極了,哪有半分醉意。



    六根……騙了我……



    6



    我和江暮結婚了。



    那天他從手術室出來,像要吃了我一樣,惡狠狠地說:「我會娶你。」



    我覺得那不像是要結婚,倒像是要殺人。



    出了老爺子的事,江家人愈發不待見我,但好在我還要上學,不會整日在他們眼前晃悠。



    也是那次手術之後,我再也沒有見過六根,聽人說他辭職了,要去美國進修。



    我跟江暮解釋過的,我以前看電視以為角色之間有誤會,是因為沒有解釋或者解釋不清。



    但我這才發現,解釋清了也沒什麼用。



    他不信。



    而且他說得對,我也有錯,我不該讓老爺子一起去的。老爺子身體不好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退一萬步講,我即便是去捉姦也不該牽扯上老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