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風 作品

第九十四章 山長水遠樂中仙(7)

    可母親如何拗得過兩個初被美色迷惑,一頭跌進愛情深淵的年輕人呢,他們罷課,怏怏不樂,講話做事都沒精打采,活像人缺了魂兒。大哥還好,一應總大差不差。小的那個天天就杵著個頭望天,望門外,直要把秋水望穿。

    做孃的心疼啊。富紳又打聽好了,說哥倆喜歡的姑娘叫東發,自己悄悄去看過了,確實生得十分美貌,尤其一雙眼睛靈氣逼人。但小姑娘在林間做活的時候勤勤懇懇,看起來也是踏實本分。她家又窮,縱然生出了這麼個好姑娘,也只能丟在田野裡塞養過去的。兩個兒子這麼喜歡,尤其是小的,喜歡得茶飯不思,這麼小的年紀,這麼放任下去不是個事。

    倒不如他們開個價,把小姑娘買到家裡來養,做個童養媳。自小養到大的,哪怕最初性子魯些,也好糾正,一起長大了,往後情感也深,哪怕兒子以後要再訂親,只要抬個妾給她做了,也就沒事。

    為孃的想過後,聽了孩子爹的話。但又煩心,兄弟倆都喜歡這個東發,給誰才叫好?

    孩子爹說:“讓他們自己拿本事去娶。小時候不是一人分過塊兒玉嗎,最後姑娘戴了誰的玉,就是誰的童養媳。以後都不準再爭了。”

    話雖這麼說著,可當爹的心裡頭拎得很清,這東發明顯是要買來給弟弟做童養媳的。大哥年紀不合適,一時貪美色糊塗了,能理解,但怎麼可能真的等東發幾年光陰,陪她長大。

    事情就這麼定了下來。

    此時,大哥看著東發天真而期盼的眼睛,忽然很是難受,東發還這麼小,正期盼著爹孃的愛呢,就要被拉到他家做童養媳了。

    他打算編一個謊話騙東發:“東發,我忘了告訴你了,昨天我和弟弟去你家等你,你沒在,我們就先和你爹孃說過話了。當時想著我們兩家離得遠,你出來吃酒,晚上回去不方便,我們就和你爹孃商量好了,說讓你在這兒住一晚。你爹孃答應得很好。所以你晚回去也沒事的,今天就在我家住下,明早舒舒服服地起來了,拜見過我爹孃,我就陪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