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風 作品

第九十七章 山長水遠樂中仙(10)

    喪期三年不滿不說,剛過了十五天,他就要辦喜事,想娶東發回家,好日日看。他娘氣得病了,他不管,叔伯一行人來勸,他狡言相騙。

    沒人攔得住他娶東發,東發自己更無可能。

    等弟弟鄉試剛完、收到消息,趕回來,東發已經是大嫂了。

    後花園的鞦韆沒人玩,早破爛了。大哥不喜歡月季,就讓人全拔了改種牡丹,弟弟回來,站在後花園裡,與東發麵對面碰上。黃花早謝,一朝紅遍。

    他明顯大了很多,高壯不說,整個臉都瘦得稜角分明。

    東發早已學會偽飾的溫順,她朝他禮貌一笑,她的眼睛依舊很美,雖然與往昔已大不相同,明明逝水時日也不過兩年。

    他說:“我不知道爹死了,他們不想影響我考試,就一直瞞著。”

    東發淡淡地回:“回來了,去墳頭上柱香。”

    他激動地跨上前兩步,講:“東發,我帶你走吧。先去城裡,等我考試過了,我們就離開這兒,再也不回來。”

    東發冷笑,太陽昇高了,她直面著,很刺眼睛。她伸手擋住太陽,從他身邊走過,說:“你還是一如既往地自私啊。”

    弟弟身形晃盪,卻站在原地,沒有追,也沒有回頭。

    東發第一次嫁人的時候,十歲。第二次嫁人的時候,也不過十三歲。

    她的身子骨已經很不好,每次來月事都要痛得發昏,她常想:“就這麼流著血死掉也好。”但又偏偏只能忍痛活下去。

    她變得嬌弱,弱如柳絮隨風飄搖,易感風寒,易起紅疹,總在咳嗽。

    大哥不想她死,就帶著她到城裡去排號看病,偏巧了,看病那日摘下面紗來,給大夫看臉,又被街上路過的城主兒子瞟見,驚為天人。

    城主兒子是個比大哥還蔫壞的角色,不管不顧的脾氣一早出名。當即就派人跟蹤,等他們回到家,趁鄉里晚上人少,派了一隊官兵就來圍府搶人。

    大哥開始不知道領頭人的身份,直以為來了強盜,還想奮力抵抗。直到官兵們把刀架在了他脖子上,他被嚇得口水直流,才開始求爹告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