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風 作品

第一百二十一章 山長水遠樂中仙(34)

    她爹說:“杏子,你如何能這樣說話!”

    她娘嗤笑一聲。

    杳杏繼續:“我也聽說了,如今家門敗落,各散各的去過了。這宅子就剩您二位還守著,吃穿用度一應都靠……娘……那點刺繡。我今兒個把這些東西抬回來,就是告訴你們一聲,我要嫁人了。這是人家給的聘禮,我住的地方還有這的兩倍,實在不夠放了,就搬回來。既是聘禮,不給我生身父母,也是說不過去的。我未來相公家重禮,我也不好推辭,這些東西就擺在這兒了,僕人我也先留幾個,幫著你們收拾,之後不想要了打發走就行。”

    她說完,就起身要走。背已轉過,步伐急促。

    卻還是沒躲過她孃親的話,從身後刺來:“倘若真是重禮的門庭,如何能受得了娶你進門。”

    杳杏打開了遮陽傘。她握著輕瘦的傘柄,將傘倚上肩頭,面前的庭院,風景如兒時舊,破敗色暗添,她撐著傘側頭。

    一應光華勝往昔,偏鋒彩面下顎瘦。

    她說:“您難道不清楚嗎這全因為,我生得太美了。”

    此後一家人,再未見過。

    杳杏的爹孃整理了“聘禮”,接濟了家族中的窮輩後,又給早嫁人的“姐姐”送了好些,把家族的大宅子交還給她。之後,他們帶著這些錢,回鄉養老,因為覺著,那本才該是他們的家。

    杳杏的爹,回鄉的路上,問她的娘:“你真的不想女兒嗎,你我已老,怕是再經不起奔波,此次一別,可能再也不會見了。”

    他說這句話的時候,其實已經偷跑到百寶齋去過了,不僅私下見了女兒一面,還聽了她彈琴。他的女兒確實光彩照人,彷彿天生就該為眾人的喝彩和痴迷而生。他也打聽過了,女兒在外沒有做那些汙糟的壞事,一直保持著清白之身,馬上要嫁的公子,是京城裡數一數二的新秀,文采人品、家世相貌,與她一應相配,未來想必能互相扶持,好好幸福。

    而她的孃親說:“不必再見,見了也不會是同路人,何必再吵一次。她想要的太亂、又太多,終有一天,這些會報在她頭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