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是你先惹我,事後幹嘛還要 作品
98章欺凌者與反欺凌者。
欺凌——
這不是什麼好宣揚的事。
當你處在非常糟糕的環境下,他們都是有身份有背景的新生貴族,而你只是從孤兒院走出來,無權無勢的庶民。
你沒有絕對的反抗能力,留給你的選擇並不多。
要麼離開,要麼留下。
還真應了那句話…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
隱忍,就成了必須的一環。
留下來需要勇氣。
試問,處在那種環境下,最害怕的是什麼?
是欺凌者的變本加厲?
亦或是別的什麼?
都不是,是刺眼到能灼傷一切的火焰,是沒有腦子卻胸懷正義的人。
他們自認為自己是曙光,是拯救別人的英雄,無非是給欺凌者帶來不同樂趣的幫兇。
此時的欺凌就會變質,也不再單單只是欺凌,而是為了證明,正不勝邪。
所以陳默曾對女孩說過一句話,「求你別再管我」
記得那時正是二學年。
洛依依性情大變,五姓七望的人也跟著來摻和。
她總是以自己的行動去踐行正義,明明是個小小警察的女兒,卻敢直接頂撞洛章義的女兒,偏偏每次所有人都還需要給她點面子。
陳默並不討厭她,也沒那個資格,比起那些,他更討厭曾經那個需要被低學年學妹保護的自己。
至今都還記得,柯欣蕊將自己護在身後,堅定不移的背影。
哪怕對方只是為了自我滿足想要得到一點成就感,也不能改變她幫助我自己的事實。
後來發生很多,以為畢業後就不會和她有任何交集。
結果不然,軍旅生涯四年止步不前的陳默剛經歷摯友的犧牲。
陸飛,這個在戰場上一心尋死的傢伙最終還是死了。
前途渺茫,本就生無可戀的自己被彈片擊中後奄奄一息。
誰知她再次出現,再見之時她已經成為一位合格的戰地護士,這是陳默銘記的事。
想死容易,想活也容易,但重拾活著的勇氣很難。
“陳陳默!陳默你好!”
陽光下,格外耀眼的米白色小白裙點綴星辰,急跑時,穿著高跟鞋的她顯得笨拙。
膝蓋上留著創可貼,疑似是不習慣穿高跟鞋給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