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是你先惹我,事後幹嘛還要 作品

98章欺凌者與反欺凌者。


                 欺凌——

  這不是什麼好宣揚的事。

  當你處在非常糟糕的環境下,他們都是有身份有背景的新生貴族,而你只是從孤兒院走出來,無權無勢的庶民。

  你沒有絕對的反抗能力,留給你的選擇並不多。

  要麼離開,要麼留下。

  還真應了那句話…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

  隱忍,就成了必須的一環。

  留下來需要勇氣。

  試問,處在那種環境下,最害怕的是什麼?

  是欺凌者的變本加厲?

  亦或是別的什麼?

  都不是,是刺眼到能灼傷一切的火焰,是沒有腦子卻胸懷正義的人。

  他們自認為自己是曙光,是拯救別人的英雄,無非是給欺凌者帶來不同樂趣的幫兇。

  此時的欺凌就會變質,也不再單單只是欺凌,而是為了證明,正不勝邪。

  所以陳默曾對女孩說過一句話,「求你別再管我」

  記得那時正是二學年。

  洛依依性情大變,五姓七望的人也跟著來摻和。

  她總是以自己的行動去踐行正義,明明是個小小警察的女兒,卻敢直接頂撞洛章義的女兒,偏偏每次所有人都還需要給她點面子。

  陳默並不討厭她,也沒那個資格,比起那些,他更討厭曾經那個需要被低學年學妹保護的自己。

  至今都還記得,柯欣蕊將自己護在身後,堅定不移的背影。

  哪怕對方只是為了自我滿足想要得到一點成就感,也不能改變她幫助我自己的事實。

  後來發生很多,以為畢業後就不會和她有任何交集。

  結果不然,軍旅生涯四年止步不前的陳默剛經歷摯友的犧牲。

  陸飛,這個在戰場上一心尋死的傢伙最終還是死了。

  前途渺茫,本就生無可戀的自己被彈片擊中後奄奄一息。

  誰知她再次出現,再見之時她已經成為一位合格的戰地護士,這是陳默銘記的事。

  想死容易,想活也容易,但重拾活著的勇氣很難。

  “陳陳默!陳默你好!”

  陽光下,格外耀眼的米白色小白裙點綴星辰,急跑時,穿著高跟鞋的她顯得笨拙。

  膝蓋上留著創可貼,疑似是不習慣穿高跟鞋給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