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寶全世界 作品
第1043節Im very hungr
舊金山唐人街的西界,kearnystreet和stocktonstreet交匯處。
百老匯街。
走在街上,張景很努力想找到一個或幾個關於顯卡設計方面的大牛。
結果想太美,除遊客、正常居民。
還有衣著和行為誇張的第三性、流浪者、精神病者,表面看不出誰是天才。
和洛杉磯某些街區一樣,這裡也給人一種相當撕裂的感覺。
造成原因非常複雜,很多原因重疊造成。
不過這些跟張景沒有關係。
他作為一條社會寄生蟲,只想從流浪漢大軍中找到那些曾經過著聲色犬馬生活,後來由於經濟危機和各種原因,財富大幅縮水,有學識的高材生和天才。
為找到這樣的天才,張景把心一橫、牙一咬,拿出下大墓、潛深海、闖夜店的冒險精神!
彎腰抓一把灰往臉上一抹,衣服扯兩個洞,拿出小張景把尿往馬路邊一撒。
找塊紙板,上書:i'mveryhungry
瞬間成為流浪漢大軍一員。
坐在街角,看著人來人往人群,不知是不是變態,張景挺得勁。
難怪這麼人想當流浪漢。
運氣相當不錯,僅僅不到一小時他就遇到一個外套上面用英文印寫著‘隨心’冷酷帥哥給的8米元。
千恩萬謝,像其他流浪漢一樣,張景拿著8米元把可樂和薯片。
太陽下山後,這期間有兩個外套上面用英文印寫著‘有所不為’和‘三十多年老書蟲’的兩名帥哥,分別賞來1米元和2米元。
可是,這錢些可不夠買最便宜的漢堡。
就在張景打算提前結束流浪生活時,一名街對面的流浪漢坐到他身邊。
流浪漢體重約130斤,身高約1.75米,看上去瘦瘦的,有著一把褐色大鬍子,年紀卻不大,約三十。
“哥們,”褐色大鬍子青年一屁股坐在張景旁邊問,“你有多少錢?”
張景伸出右手,打開手心。
看著張景手裡的三枚鋼崩,褐色大鬍子青年呵呵,“居然比我還慘。”
說話時褐色大鬍子也攤開手心,居然有七塊錢。
“走吧,”褐色大鬍子青年直接身體,“我請你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