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寶全世界 作品

第1043節Im very hungr


                 舊金山唐人街的西界,kearnystreet和stocktonstreet交匯處。

  百老匯街。

  走在街上,張景很努力想找到一個或幾個關於顯卡設計方面的大牛。

  結果想太美,除遊客、正常居民。

  還有衣著和行為誇張的第三性、流浪者、精神病者,表面看不出誰是天才。

  和洛杉磯某些街區一樣,這裡也給人一種相當撕裂的感覺。

  造成原因非常複雜,很多原因重疊造成。

  不過這些跟張景沒有關係。

  他作為一條社會寄生蟲,只想從流浪漢大軍中找到那些曾經過著聲色犬馬生活,後來由於經濟危機和各種原因,財富大幅縮水,有學識的高材生和天才。

  為找到這樣的天才,張景把心一橫、牙一咬,拿出下大墓、潛深海、闖夜店的冒險精神!

  彎腰抓一把灰往臉上一抹,衣服扯兩個洞,拿出小張景把尿往馬路邊一撒。

  找塊紙板,上書:i'mveryhungry

  瞬間成為流浪漢大軍一員。

  坐在街角,看著人來人往人群,不知是不是變態,張景挺得勁。

  難怪這麼人想當流浪漢。

  運氣相當不錯,僅僅不到一小時他就遇到一個外套上面用英文印寫著‘隨心’冷酷帥哥給的8米元。

  千恩萬謝,像其他流浪漢一樣,張景拿著8米元把可樂和薯片。

  太陽下山後,這期間有兩個外套上面用英文印寫著‘有所不為’和‘三十多年老書蟲’的兩名帥哥,分別賞來1米元和2米元。

  可是,這錢些可不夠買最便宜的漢堡。

  就在張景打算提前結束流浪生活時,一名街對面的流浪漢坐到他身邊。

  流浪漢體重約130斤,身高約1.75米,看上去瘦瘦的,有著一把褐色大鬍子,年紀卻不大,約三十。

  “哥們,”褐色大鬍子青年一屁股坐在張景旁邊問,“你有多少錢?”

  張景伸出右手,打開手心。

  看著張景手裡的三枚鋼崩,褐色大鬍子青年呵呵,“居然比我還慘。”

  說話時褐色大鬍子也攤開手心,居然有七塊錢。

  “走吧,”褐色大鬍子青年直接身體,“我請你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