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悲歌 作品

第1638章 自強者萬強


  寧露弱弱地說:“有點像受害者有罪論。”

  “嗯,有點像。”

  “那要怎麼理解?微博上這幾天就有一個挺熱門的事件,一個女孩子夏天穿得比較暴露,晚上去夜店被非禮了。很多人就罵這個女孩子,說大半夜的穿這麼少,還去那種場所,被傷害了也是活該。”

  作為女性,寧露對這種受害者有罪的論調非常不滿。

  憑什麼女性不能去夜店了?

  男人可以穿著大褲衩光著膀子逛街,女性穿個吊帶就被認為是有傷風化?被欺負了就是活該?哪有這樣的道理?

  這還真是個比較複雜的社會現象,用簡單的男女平等來處理,讓女性也可以像男性那樣光著膀子逛街……這不是在保護女性,這是傷害。

  可很多偏激的女權或者偏激的反女權分子,總會在這個問題上簡單地二元對立,存在很嚴重的分歧。

  周不器道:“法律可以懲罰壞人,可是法律不能讓受害者的傷害徹底消失。施暴者有罪,受害者無罪。可是,這又能怎麼樣?如果不能建立一套自我保護的機制,不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去加以修正,那受害者就只能一次次不停地受到傷害。”

  女權這件事比較敏感,解釋起來容易發生分歧,他就又舉了一個例子。

  就像有一個人走在人行橫道上,一輛卡車衝了過來,所有人都在大聲呼喊,叫他讓開。他卻很淡定地說:“他不能撞我!他撞我他犯法!你們不能要求我離開,你們這是侵犯我在公共空間的自由,我就不讓!”

  這有個屁用?

  是,在這件事裡,所有的罪責都是由卡車來承擔,受害者在追求他應有的權力,他無罪。那又能怎樣?他特麼被撞死了!

  周不器道:“人性和社會的複雜性,用任何語言來描述都是不準確的,每一件事都有不同的視角。李首富遭遇了一次綁匪,賠了幾個億。他沒有報警,沒有尋找法律的保護,可他自我反省、改正錯誤,一輩子就再也不會遭受類似的傷害了。有些人尋找了法律的保護,懲罰了壞蛋。可懲罰了壞蛋對受害者個人來說,又能獲得什麼樣實質性的好處?復仇的快感嗎?這又有什麼意義?他不反省,他不改變,以後可能會受到更大的傷害。”

  寧露輕聲道:“是呀,如果一個女孩子連自我保護都不會,只想著法律、社會和白馬王子來主持正義,那真是太童話故事了。”

  周不器道:“女權當然是對的,可要警惕集體概念的女權潮,一旦個體陷入了集體思維,就容易變成盲從的烏合之眾。有的人,一輩子都不會成長,他們只敢躲藏在集體思維的大樹下乘涼。有的人,每天都能成長,這一定是來自個體的內在鞭策、自我成長。歸根結底,人活一輩子,還是得靠自己,自強者萬強。”

  孫莞然只關心自家的事,她的精神面貌已經發生了一些改變,很平靜地說:“我知道了,我不會再被所謂的親情和家庭倫理綁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