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悲歌 作品

第1910章 裁員成本


裁員要花的錢要遠遠比招聘多,國內其實已經算少的了,只要支付“n+1”的賠償就可以了。可即便是“n+1”,對很多公司來說也是承受不起的沉重壓力。

 
比如一名員工工作3年,離職的時候就要為其補償4個月的工資。

 
如果一次性裁員上百人,那就是幾百萬的裁員成本。

 
大公司其實還好,承受得起。小公司就不行了,可能幹一年的總利潤都不夠裁員上的花費,不在裁員上玩一點套路,公司就別想賺錢。

 
所以對hr這個行業來說,很多時候就是靠著裁員成本來考核其業績。

 
壞事都由hr去做,在員工面前連唬帶騙,讓他們主動地放棄賠償,來拿到一個很漂亮的主動離職的證明。

 
這就是行業間的壁壘太高了,除了hr部門的人,其他部門的人根本就不知道這裡面的套路和花花樣。

 
如果懂行,員工在遭遇裁員的時候只需要堅持一點——不接受和解,只要“n+1”賠償——就可以牢牢地拿到屬於自己的合法利益了。

 
只要這家公司不涉官不涉黑,hr就沒有任何處理辦法。

 
在裁員這種事情上,一定是員工佔主動權。

 
不給離職補償金?

 
那就起訴!

 
直接法院見!

 
對公司來說,最害怕的就是上法院。

 
倒不是勞動法規定的“n+1”的的補償,這才幾個錢啊。根本原因是一旦上了法院,檢察機關要來取證,就可能會查到一些其他的事情。

 
大多數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多多少少都會有不合規操作,比如原則上的合理避稅,不按員工實際工資繳納社保等等。

 
一旦公司和員工走上了法律程序,公司方面就會承擔著巨大的難以想象的處罰的風險。

 
所以在裁員這件事上,就出現了餓的餓死,撐的撐死的兩級。

 
有的人什麼都不懂,就連最基本的離職補償都拿不到,溫順得像個小綿羊,隨隨便便就被hr給哄得服服帖帖了。

 
還有一種人就厲害了,想裁員?

 
哼哼!

 
區區n+1的離職補償,可別想打發要飯花子!

 
被裁員了,公司想拿著n+1的補償去擺平糾紛,這是不可能的,非得生生咬下一大口肥肉才心滿意足。

 
其實就是在索要一筆封口費。

 
有的公司怕事情鬧大,碰上這種膽大心狠的傢伙就只能認栽,乖乖掏錢化解危機。

 
有的公司不願意受到這種惡人員工的威脅,就把人給抓起來了,關了251天。結果調查來調查去,勒索的罪名不成立,最後沒辦法只能給予更高的補償,賠了幾千萬才把這件事情徹底擺平。

 
不過,這種有狼性精神的人畢竟鳳毛麟角。

 
國內的打工者都被社會馴化成了兩腳羊,一個比一個聽話,沒有多少人敢於使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喊口號還行,一個比一個厲害,似乎連摧眉折腰事權貴都不屑,真正落在了自己身上,別說去挑戰權貴了,挑戰個民企都不敢,遇到欺負了往往也只能忍氣吞聲。

 
對紫微星來說,這次朋友網裁員120人,成本只花費了200萬,乍一看花錢很少,很符合公司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