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悲歌 作品

第2726章 廣告投放的策略


一個5000粉絲的小博主,那在互聯網世界裡,真的只是一個很微小的碎片了。

 
影響力很弱。

 
可把成百上千上萬個小博主彙集起來,就會形成一個很強大的影響力。靠著這些網絡上許許多多的碎片小博主,為雅虎App每天發1000條、2000條不重樣的廣告,也就在理解之中了。

 
周不器很認同地說:“嗯,這些博主廣告有一個特點,就是不明顯。如果廣告做得出彩,你都分不清他是在拿錢做廣告,還是在真心地給粉絲做產品推薦。相比於傳統的有著標識的互聯網廣告,這樣的模式,可以降低用戶的防備和警惕。”

 
歐美這邊的廣告法都比較嚴格,互聯網廣告也是如此,不管是視頻廣告、圖片廣告,還是信息流的文字廣告,都需要在這些廣告上增加上一個明顯的“廣告”標識,明確地告訴用戶這是廣告。

 
很多人一看有這種標識,就會避開。

 
跟這些碎片博主聯繫就不必了,就可以渾水摸魚,是在打廣告法的擦邊球,很多人根本分不清這到底是廣告還是他個人的自由表達。

 
效果就會非常好。

 
鄭曉麗點了點頭,“不過這些博主廣告,主要就是推薦,缺少實際的引導功能,這需要平臺來提供Api,可不管是youtube、facebook,還是ucgram、推特這樣的平臺方都不願對此開放。”

 
“那是肯定的,平臺肯定不希望用戶去私下接廣告。”

 
周不器對此就很理解了。

 
紫微星國際旗下的ucgram、雅虎,其實都是平臺,都會限制這樣的操作。

 
所謂的引導功能,就是跳轉。

 
比如一個推特上的大v,推薦了雅虎App,還提供了一個手機端的跳轉鏈接……粉絲通過這個鏈接,就可以直接地連到蘋果商店或者谷歌商店,去下載雅虎App了。

 
這就相當於繞開了推特的廣告平臺。

 
廣告商和客戶直接合作了,沒中間商什麼事了,推特還賺什麼錢?

 
所以想要真正地有跳轉功能,就一定得加入到推特的廣告平臺裡,只有推特自家的廣告平臺,才會提供允許對外跳轉的廣告接口。

 
這也是智能手機和電腦端的區別。

 
要是在電腦上的推特網頁端,直接通過一個網址鏈接,就可以提供跳轉了,足夠地開放。智能手機則不同,App都是孤島,都是封閉的,App要提供許許多多不同接口與外界連接。這些接口,就相當於駛向孤島的船。沒有船,外人去不了孤島,孤島上的人也出不去。

 
推特的用戶想要在手機上從推特直接跳轉到應用商店的下載界面,需要推特提供一個接口才行,要提供一艘能開出去的船。

 
這就導致手機App裡的跳轉導入廣告,售價都很昂貴。他們不開放接口,你就別想跳轉,這是一款App賺錢的核心競爭力。

 
鄭曉麗道:“對,想要有更多的引導行為,就得大量地推一些平臺廣告。主要就是youtube、facebook、推特和ucgram這四家。”

 
周不器笑道:“我剛才還挺奇怪呢,4個月就花掉了6億美元的廣告費。跟那些碎片博主合作,也用不了那麼多錢啊!”

 
鄭曉麗笑笑,“對,主要是平臺廣告的開銷最大。這幾大平臺的費用都差不多,我們做的主要是CpC廣告,大約就是400美元左右,這是競價後的價格。”

 
說到這個,周不器就比較懂了。

 
早在當初做朋友網時,他就參與過這方面的業務。

 
CpC的廣告模式,就是按點擊收費,1000次點擊的費用是400美元。也就是說,把雅虎App的廣告展現到推特或者其他的一些平臺上,用戶點擊進去了,就會調轉到與其手機相符的手機應用中心裡的雅虎App的下載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