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失誤,手滑了


                 在大乾,女子十二歲就可以出嫁了,黃金適婚年齡在14-16歲。

  超過十六歲還未出閣,便會被貼上剩女的標籤,從而要增收丁賦,也就是俗說的剩女稅。

  超過二十歲還未出嫁基本上就沒有小年輕會喜歡了,因為在古老的思想中,二十歲的女子已經超過了最佳生育年齡。

  加之大乾肉多狼少。

  有大把的妙齡女子可供挑選,誰還會去關注二十歲以上的老女人呢?

  娶回家,恐怕還要被親朋好友笑話不可。

  凌薇一直在軍中服役,自是不用繳納高昂的丁賦。可隨著年齡越來越大,追求她的人也逐漸變少。直到這兩年,已經很久沒有追求者出現了。

  漸漸地,凌薇也感覺到了孤獨。

  尤其是去年父親舊傷復發,不治而逝之後。

  隨著最後一位親人離去,孤獨來的越發頻繁。她時常感覺,自己被孤獨籠罩,

  找一個伴侶的想法,也隨之萌生。

  可她性格強勢,不願委屈自己,只是降低了曾經定下的規矩。

  曾經的追求者必須全方位勝過她,才有資格娶她為妻。

  但一年前她改了規矩,只需要三場兩勝,即可妥協。

  然而,卻再也沒有人向她發起挑戰。

  直到林默說出那句玩笑話:“我想討你當婆娘。”

  她,當真了。

  和其他扭扭捏捏的女孩不一樣,常年在軍中生活的她性格灑脫,敢作敢當。

  既然答應做林默的妻子,就不會扭扭捏捏,害羞去履行一個妻子的義務。

  “我的故事講完了,你呢。”

  凌薇用肩膀,輕輕撞了一下林默。

  “首先呢,恭喜你找到了一個這麼優秀的男人。”

  林默挽著她的腰肢,笑著說道。

  “啐~我發現你臉皮真厚。”

  凌薇還之以大白眼。

  “我從小生活在這個小山村,父母死得早,所以早早就當家了。”林默一句話,概括了原主得平平無奇地一生。

  “林默,我們現在是夫妻了,你可以對我有秘密,但不可以對我有欺騙。我會試著愛上你,但若發現你辜負了我,我也不介意讓自己變成寡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