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我叫阿元


                 我叫沈逸元,

  是一個廢物。

  同學們都叫我阿元,青春期的我身高只有一米五三,頭頂只能到同班女生的眉毛。

  我長得也不好看,瘦弱的身軀彷彿一陣風就能吹倒。四肢纖細而無力,胸膛平坦,肋骨清晰可見,我沒有任何肌肉線條,脖子細長,頭顱小巧,面部輪廓模糊,五官不夠突出,頭髮稀疏而柔軟,像是一片片細細的絨毛……

  除此之外,我的學習成績也不好,我的腦袋好像天生愚笨,別人背三遍就能記住的單詞,我需要背十幾遍。

  我沒有任何特長,沒有任何優點,也沒有任何朋友。

  綜上所述,

  我是個廢物。

  ……

  但是從我撿到那副竹簡起,一切都不一樣了。

  我記得很清楚,

  那天下著朦朧的小雨,我去郊區的河堤給父親送飯,雨水打溼了土地,使得一切都變得模糊而朦朧。一切都被雨水籠罩,我彷彿置身於一幅水墨畫中。

  回來的路上,

  我在竹林裡看到了一抹白色的東西,我走過去撿起了它,是一幅竹簡。

  這副竹簡的外表很奇怪,它的上面沒有一個文字,而且白的不像話,哪怕是沾染了雨水的泥土,也沒能將它弄髒。

  我把竹簡帶了回去,打算晚上做飯生火的時候當柴火用。

  然而,

  詭異的事情發生了,

  這幅竹簡居然不怕火,燒了十幾分鍾,它依然是那麼的素白,將所有的黑色與汙穢隔絕於外。

  我沒敢把這竹簡的事情告訴其他人,只是悄悄的把它藏了起來。

  ……

  第二天,

  班上新轉來了一個女孩子,她叫蕭雲絮。不過我並沒有在意,因為我的世界不會因此而改變什麼。

  後來有一天,

  體育委員的錢丟了,他們誣賴我偷了錢,就因為我是體育委員的同桌,僅此而已。

  更可怕的是,

  我沒辦法為自己證明。

  因為只有我沒有朋友,所以在丟錢的那個時間段,沒有人知道我去了哪裡,也沒有人可以為我作不在場證明。

  我以前總覺得,自己一個人也挺好的。但此時此刻,破天荒的,我人生第一次開始恐懼“孤單”這個詞語。

  ……

  “我能為他證明。”

  沒有任何一個詞語,能夠形容我聽到這句話時的心情。

  上帝啊,

  老天爺啊!

  到底是誰開口救了我?

  我曾經看過一部小說叫做《上帝是女孩》,曾經我嗤之以鼻,但現在我信了。

  原來上帝的聲音,

  真的是女孩子的聲音?!

  ……

  蕭雲絮救了我,

  她說丟錢的那個時間段裡,她恰好看到我在操場上看小說。

  “女生替男生證明清白”這種劇情,放在小說裡無疑很狗血和爛大街,可如果是放在現實中,我只能說……

  泰褲辣!

  從那天起,

  我開始留意蕭雲絮。

  平心而論,她長得並不好看,雀斑、矮胖、自卑、敏感、沉默寡言……說句心裡話,倒是和我很像。

  但是,那又如何?

  可是她是上帝哎!

  ……

  和我一樣,

  蕭雲絮也沒朋友。

  但看得出來,她遠遠比我有上進心。

  她每天晚上都跑步,想讓自己瘦下來;為了消除雀斑,她用盡了偏方;為了提高學習成績,她凌晨5點就起床……但天不遂人願,努力在天賦面前,提鞋都不配!

  有的人生來就是主角,

  有的人生來為了襯托主角;

  我唯一的愛好,就是看小說和寫小說。小說中的npC就是為主角而生的,我覺得我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