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不禁夜 作品

第二百章 花之爭(四十二)

    18世紀的傳教士們將這個遙遠的東方帝國描述得很美好,他們的統治者多麼有耐心、多麼謙和有禮,而那些平民是多麼質樸善良。

    但辮子在清帝國統治者的眼中代表著臣服,所有不留辮的人都被會被懷疑謀反。海盜們有時也會強迫平民加入他們,眾所周知,不論哪個國家對海盜都是嚴懲不貸,被抓住的海盜不止是會被絞死,還會被示眾,他們在港口顯眼的位置懸掛著,看著就像散發惡臭的風鈴。

    添第會的成員就像歐洲的共濟會會員那樣小心得掩飾自己叛逆的觀念,海盜則不然,他們對效忠大清的將士、水手和平民都不留情,遇到圍剿不是頑強抵抗就是望風而逃,尋機再在沿岸的村落和島嶼駐紮。他們甚至會給朝貢的鄉村和城鎮頒佈通行證,有了這個文書後即便遇到海盜也能順利通行。這一點和歐洲是相反的,如果沒有所謂的特許證,遇到了私掠船這船的貨就屬於那些有執照的海盜,有了特許證他們不可以捕獲這艘船的物資,除非這艘船遇到了真正的海盜。

    對待反賊,朝廷是絕對嚴懲不貸的,也正是因為如此,當乾隆下令剿滅剪辮妖黨的時候,官府才肆無忌憚得使用酷刑。

    都察院的御史對濫用酷刑極為憤怒,然而縣官任意妄為、有持無恐,縣官本人或者他們的師爺甚至可以藉機勒索,案件涉嫌人員越多,他們就越有利可圖,衙役極盡煽風點火只能事,以“莫須有”的罪名肆意抓捕無辜,為躲避牢獄之災,無辜者私下行賄純屬無奈。

    平民對“好官”的需求就像飽受惡龍禍害的村民渴望騎士,因此廣州百姓對一個不“魚肉”他們的滿族提督便感到非常滿意了。有一句俗語甚至說,“寧做太平犬,不做亂世人”。他們是這一準則的實踐者,政治動亂在他們眼裡是和洪水等自然災害一樣的災難,要是有人膽敢破壞他們的所享受的平靜生活,他們反而會惶恐不安。

    一個歐洲人不該插手他們之間的事務,尼克能單獨呆在這個洞穴,不用住在那個營地,還有一定的自由也是因為他是歐洲人。

    到了現在這個地步,他開始明白為什麼提督在收到了那張字條後臉色會那麼慘白,宛如收到了一杯皇帝賜的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