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不禁夜 作品

第3033章 queen’s pleasure(十二)

 第3033章 queen’s pleasure(十二) 

 維修道路對貴族來說是件很費力不討好的事,他不僅要出錢出人,還要負責維持治安,如果抓不到強盜自己還要賠錢。 

 萬幸的是中世紀的碎石路很多都是土夯的,受限於築路技術,加上洪水浸漫、馬匹踩踏和雙輪車的碾壓,路面經常毀壞,如果在找不到由誰來負責的情況下,當然是能躲就躲,而國王雖然有處罰在“王家大道”上犯罪的權力,卻沒有強制力要求維護道路。 

 更何況1318年坎特伯雷的修道院院長因為收取了過橋費修路,因“行為不當”而遭到了處罰,王座法庭認為是他先擴寬了水磨的河面,使得獨木橋難以通行,他要麼將水流恢復到最初的狀況,要麼修合適的橋樑以便人們能安全通行。什麼都不幹反而能少不少事,所以何必去管那路能不能走呢? 

 貴族無所謂,可是市議會卻不能坐視那些路因為年久失修而無法通行,要知道如果沒有路,商旅就不會通過,沒有商旅就沒有稅收和商業,保持道路通暢事關城鎮存亡,幾乎所有的城鎮行政機構都重視道路。不過私自向“王家大道”上的商旅收取通行費是不允許的,除非他們得到國王的授權。 

 這依舊是基於“王之安寧”的規則,這條泥濘的路雖然是位於地方的,可是管轄權是屬於國王的,他也可以將收通行稅的權力交給治安法官或者是教會,這種情況下如果市議會想要得到授權就需要派使節去都城溝通了。 

 在歐洲大陸上則是另一種情況,貴族會在其領地上設置關卡收取通行稅和關稅,這是按照區域劃分的。比如香檳伯爵並不收通行稅,吸引商旅在其領地內的集市交易,再通過收取市集稅來維持自己軍隊的花費,而這支軍隊在不打仗時的任務是保護過路的商旅平安到達集市。 

 瑪麗一世加冕時曾說,“國家是為民眾與集體的利益和福祉而存在的。” 

 時至維多利亞女王也是如此,女王覺得得到民眾的支持王權才會穩固,這導致了也許君主同意了地方議會可以收取通行稅,可是費用很低,甚至無法達到維修道路的目的。 

 這時地方行政機構就會購買一部分土地,將土地的收益用於修橋鋪路上,尤其是修橋,不論是河道擴寬還是變窄,都會影響沿岸居民的生活,於是在中世紀晚期,就有專門的組織來負責這件事。有時他們還會獲得教會的捐贈,畢竟朝聖在當時還很普遍,教會捐款後朝聖者們就不需要再交通行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