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警察的效率很高,二十多之內到達了現場,幸得楊洪提醒,也許是為了撇清自己,大家很有默契,現場居然被保護的非常好,又或者根本沒人能想到有人敢報警。“誰報的警?躺地上那個,是不是你報的警。”警官A的態度看來不怎麼友好。“警察叔叔,是我報的警,我被地上那位搶劫,掉的錢是我的,章校長認為是我搶的地上那個,他搶劫用的兇器我收起來了,可能上面有我的指紋,希望警察叔叔能洗刷我的冤屈。”章校長這才意識到楊洪此舉為了留證據,並不知道他怎麼想的,楊洪話音剛落,就要伸手搶奪楊洪遞給警官A裝在袋子裡的證物。“幹什麼?不要妨礙警方辦案。”章校長似乎不打算配合,警官B見勸說無果,順勢做了個擒拿動作,扭住校長的胳膊,直接按在了地上。“唉,你鬆手鬆手,我是學校的校長,我跟你們分局的宋隊長很熟。”校長被按在地上動彈不得,疼的連忙套近乎。“跟誰熟是你的自由,不要干擾警方辦案程序!你,報警那孩子,把地上的錢撿起來,地上那個趕緊起來,跟我們走一趟。校長就不用跟著去了,誰是這倆孩子的老師跟著來一趟,現場的證人來兩個,一會兒去華東路派出所。”警察根本留出給出商量的空間,左右分開夾著王楠和楊洪走向樓下。

  楊洪成年後有過與相關部門打交道的經歷,所以這一世對於去派出所沒有不自在,倒是表現出了從容和不迫,向警察有條不紊的講述著案件經過,自己是因為受他人持刀勒索,在搶奪兇器的時候發生了肢體接觸,由於懼怕遭遇到對方的傷害,所以進行了正當防衛。王楠情況更糟糕了,被踢的滿頭是包,身上遍體鱗傷,並且向警方描述著自己的“遭遇”:起初只是跟楊洪開個玩笑說一起曠課出去玩,結果楊洪像發瘋了一樣毆打自己,等王楠倒地後,楊洪從口袋裡掏出刀子和錢扔在地上,最後就出現了警察看見那一幕。

  一旁的負責記錄的民警實在聽不下去了,打斷了王楠的講述:“你他媽電視劇看多了還是有被害妄想症?你說這把刀是揍你那個人的?且不說上學是否允許帶這玩意兒,你的意思是說,你倆無冤無仇,他設計一個局陷害你?我問問你,你們都是同學,平白無故的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呢?你倆才多大,就有這麼多心思?聽你說這話有點水分,等調查清楚再說;不過看你倆這樣,好像你一直捱揍是吧?”“叔叔,我說的是實話,不信你把他叫過來我們當面對峙!”王楠替自己辯解道。“小吳,把那孩子叫過來,我還就不信了,屁大點兒的事兒,沒有一個說實話的,我到要看看你倆誰在玩花樣。”吳警官把楊洪帶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