諜戰:我一不小心成了軍統站長 作品
第250章 秉公辦理
克拉被謝軒以找他了解情況的名義,帶到了中央飯店,給他單獨開了個房間,但把電話機拆了。
“謝先生,你這是軟禁,我要投訴。”
克拉看到謝軒把電話機拆了,突然就急了。這哪是瞭解情況?完全是變相囚禁。
謝軒冷冷地說:“克拉先生,現在是請你配合調查,而且你確實傷了莫時俊,而且他的死因,也是因為頭部受傷,而不是被椅子絆倒。如果不是因為你是外國人,我已經把你帶到看守所了。如果在你們的國家,此時你還能住這麼高級的飯店?”
外國人在中國殺了人,竟然沒有逮捕,這是什麼世道?
自古就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難道就因為國家積弱,連治外國人的罪都不行嗎?
莫時俊雖然算不上什麼好人,但他是中國人,憑這一點,謝軒就與他站在同一戰線。
克拉恬不知恥地說:“這是中國,我有特權。”
外國人在中國,不用護照,不用交稅,只要他具有外國人的特徵,就能享受特權。
中國有個很奇怪的現象,任何外國人來中國,都不需要查驗護照,也不要簽證,想來的都可以進來。
在中國,只要你有外國人的特徵,就能暢通無阻。
無形之中,所有的外國人,都開始有了優越感。
“從我接受調查的那一刻起,你就沒有特權了。從現在開始,你老實配合我,否則,就算你是外國人,也一定逃脫不了刑罰。”
克拉不以為然地說:“別以為你是特工部的副主任就了不起,莫頓鼎以前還是主任,又能怎麼樣?還不是照樣被擠出了特工部?”
謝軒雖然是特工部的副主任,但在他看來,就是個普通的中國人。
不要說謝軒,哪怕是李君世、莫頓鼎這樣的人,他也沒放在眼裡。
甚至,汪名兆、周海,他也覺得自己可以與他們對等。
謝軒冷冷地說:“你確實欠揍。如果你是失手殺人,或許你的特權還有點作用。但你要是蓄意殺人,性質就不一樣了。就算你是俄國人,照樣得接受我國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