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銘 作品
第21章 重大發現,兇手是一名左撇子!!!
自知堅持嘴硬毫無意義的何勇。
已然是情緒崩潰了,腦袋不斷用力的砸在審訊椅上,更是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大哭起來。
但是。
這些眼淚明顯是因為害怕得到法律制裁而流,如同鱷魚的眼淚般毫無價值。
悔恨也許會有一點,但也毫無用處了。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
三個小時後。
在都已經足夠定罪的證據下。
何勇終於是如何把死者騙上車,並且實施犯罪的每個過程,每個細節,乃至於心理變動都一五一十的交代清楚。
有了何勇本次的口供,以及先前的那些證據,這起殺人拋屍案的審判推動極快。
那三名案件有關聯的犯罪嫌疑人。
違背道德,沒有明確犯罪的賀連山,被自家老婆撈出來後,由於包養情人的事情暴露,最後落得一個淨身出戶的結局。
原本握有的貿易公司股份,也被老丈人毫不留情的收回。
從一位資產豐厚的大老闆,瞬間便跌落谷底,曾經的輝煌和資產已然不再。
而對受害人屍體實施偷盜犯罪的許依國。
由於犯了盜竊、侮辱屍體罪,以及包庇罪等多項罪名,但因認罪態度好,並考慮未造成嚴重後果。
最終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至於。
本起案件的兇手—何勇。
法官整理卷宗數遍後,也給了極為公正的審判。
由於行兇之前,受害人早已選擇解除兩人的情侶關係,所以並不存在背叛一事,乃是何勇不依不饒的單方向騷擾。
並且何勇殺人的想法早有預謀,而非兩人在爭吵中,何勇無法控制自身情緒發生意外,這是純粹的故意殺人罪。
在殺人之後,並非選擇自首,反而採取了拋屍躲避,給社會造成了極大的惡劣影響。
同時面對警察盤問,試圖矇混過關,沒有選擇直接坦白犯罪事實,無任何酌情從輕處罰的由頭。
最終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當然。
有關於法庭的細節與何勇不服判斷申請上訴的事情,都已經是本起案件的後話了。
......
案件發生後的第三天。
確定犯罪事實的何勇,就已經是被送到了看守所,等待著法院具體的判罰。
在短短不到一天時間。
就將這起兇殺案偵破,而且基本是以還未畢業的蘇銘為主導,無疑是一件極為驚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