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愛燒洋竽 作品

第702章 有可能有目擊證人

“牛大毛他們住的四合院,算是我家祖傳的老宅,但前些年搞運動,我在運動初期就被打倒了,這四合院也就被收上去了,收上去後呢就給了毛巾廠。

毛巾廠呢又把房子分給了廠裡的員工,就是牛毛子和他們的鄰居,當時沒人知道後來政策會變,我這樣的人會平反,還會把房子還給我,所以毛巾廠和牛毛子他們簽了二十年的房租合同,現在租期只過了十年。

你們知道的,從去年開始就開始返還沒收的房子,牛毛子他們住的四合院也就返還給我了,我就去找牛毛子他們商量,希望他們搬走,把房子還給我,但牛毛子他們都不願意,他們都是些混不吝的,不講道理,他們不肯搬不說,還恐嚇嚇唬我,不准我再去四合院,如果我再敢去就揍我。

我就來找你們公安同志幫忙,但你們的同事許強和丁小偉幫我處理、解決這事,但是你們的同事拿這事也沒辦法,因為牛毛子他們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期還沒有到,趕他們走不合法。

但這租房合同不是我籤的呀,房租也沒有給我啊,讓牛毛子他們再住十年,我不是虧大了,但牛毛子他們那麼兇,我惹不起,我拿他們沒辦法,我就想著退而求其次,也不指望他們搬走,把房子還給我了,只求能拿到他們接下來十年的房租。

他們的房租是給了毛巾廠的,我就去找毛巾廠的領導,說明了這情況,希望把牛毛子他們接下來十年的房租給我,毛巾廠的領導也是壞得很,一句沒錢,現在毛巾廠效益不好,窮得很,沒辦法給我牛毛子他們的房租,你們說說,這不是坑我嗎!都氣死我了,但我一點辦法也沒有!

我鄰居們就勸我,讓我要不把四合院賣了,賺一大筆錢,這比我拿牛毛子這些住戶,還有他們的領導沒辦法,讓他們坑,一毛錢得不到,房子還要一直給牛毛子住強,我想想有道理,就說賣房子,恰好遇到白薇這丫頭要買房子,我就帶她去看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