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偵探柯南之琴酒立志傳 作品

第1243章 要把柯南送精神病院


  另一邊,米花警察署。

  化身江戶川柯南的工藤新一與少年偵探團的元太,步美,光彥,見到了各自的監護人與家長。

  四人也知道,又把事情鬧大了。

  不過少年偵探團的元太,步美,光彥,面對吹鬍子瞪眼的家長,除了乾笑,還能振振有詞的說,阻止了投毒事件。

  而工藤新一對兒童院的人,只有沉默。

  因為他知道,兒童院根本不在意他做了什麼,也根本不想聽他的解釋。

  兒童院只希望他不會在這裡,不會給他們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

  但他已經在這裡了,已經給兒童院增加了麻煩,這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

  中島警部給大家做完筆錄,猶豫著沒有說什麼,就把人都送走了。

  很想直言孩子們這次做的很好,但非常擔心他們獲得鼓勵以後,會變本加厲,以後天天玩推理遊戲。

  這次碰對了,不代表下次會碰對。

  唯一能夠確定的是,每次都會給警察增加數量不等的工作量。

  比如這次,還得組織人下水渠,打撈棒球棍。

  當然了,阻止犯罪是應該的,也是值得肯定的,但不能這樣搞啊。

  事情沒發生之前,調查扔掉的別人的小票,這是可以的。

  但根據別人買的東西,懷疑別人犯罪,這是不可以的。

  不能說,某人買個滾筒洗衣機,就懷疑人家要改裝成離心機,去製造原子武器。

  更不能說,某人買個電飯煲或高壓鍋,就懷疑人家要製造爆炸物。

  這些小票都是正常的交易,也是合法的交易。

  畢竟誰買不合法的東西,還開票的?

  由此懷疑別人犯罪,在心理上就是有罪推定,這首先就犯了大忌。

  要知道,別說罪行沒有發生呢,就算是罪行發生了,抓到了嫌疑人。

  哪怕嫌疑人親口承認有罪,也沒有人可以認為,嫌疑人有罪。

  只有經過裁判官的審理,才能判決嫌疑人的罪名成立。

  而嫌疑人是不是真的是個罪人,仍然是個謎。

  不說冤假錯案,就說不變的案子,二審時換個律師,推翻判決的案子,也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