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5章 庭審(三)

  林言恨恨的說道:“徐小虎住院期間,北岸公社派出所迫於壓力拘捕了徐小虎之後,沒過兩天就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在醫院住了三個月,傷養好之後就釋放回家了!”

  林曦朗聲說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按照大陸刑法第26條規定:強姦未遂嫌疑人,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尤其是在70年代,既遂犯的量刑大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見,我的當事人楊墨和證人林言是處在一個怎樣的生存環境,他們艱難而卑微的活著,吃了上頓沒下頓,用自己稚嫩的肩膀對抗強權和黑惡勢力的肆意欺凌……”

  主審法官點點頭說道:“下面由控方律師開始質證!”

  “證人林言,1976年5月5日傍晚,你為什麼要去北岸公社?”羅遠山問道。

  “我剛才已經說過了,徐小虎託人捎信給我,說工農兵大學生推薦名額已經到了北岸公社!”林言回答道。

  “所以你去北岸公社是想走捷徑,通過走後門得到這個唯一的推薦名額,對嗎?”羅遠山問道。

  “我不是為了自己才去的,我就是去爭取一下……”

  林言剛開口就被羅遠山打斷,咄咄逼人的繼續追問道:“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你到底是不是去走後門?證人林言,請你如實回答!”

  或許是關心則亂,林言隱隱察覺出羅遠山非此即彼的提問裡面隱藏的邏輯陷阱,可還是脫口而出道:“不是這樣的!”

  “證人林言,你在撒謊!你在明知道徐小虎一直在追求你的情況下,依然獨自一人應邀前去,只有一個原因:你已經做好了犧牲自己色相,得到這個推薦名額的心裡準備,很明顯,這是一樁心照不宣的權色交易,任傑也就是本案被告人楊墨的突然出現,意外的迫使你們中斷了交易!”羅遠山聲色俱厲的說道。

  “法官大人,這是一場公開審理的庭審,辯護律師為了一己私利,無中生有顛倒黑白,惡意侵犯證人的名譽權,我懇請法庭立即停止辯護律師對證人的質詢!”林曦站起身抗議道。

  “法官大人,證人林言獨自去北岸公社的動機是本案的關鍵,甚至牽涉到她一些重要證詞的真偽,她必須接受我們的質詢!”羅遠山“據理力爭”道。

  “辯方律師抗議無效,證人請繼續接受控方律師的質詢!”主審法官略一沉吟之後說道。

  林言慘然一笑道:“我今天選擇站在這裡,我就做好了被人質疑和潑髒水的準備!控方律師,你罔顧事實,惡意解讀他人的心裡的想法,有違律師的職業操守!”

  “證人林言,你不要利用自己作為法律系教授的專業知識避重就輕,請你如實向法庭回答,去北岸公社的真實動機!”羅遠山繼續追問道。

  “不錯,我獨身去北岸公社是為任傑爭取這個寶貴的推薦生名額,因為所有知青都清楚,即便你足夠優秀,如果不給一手遮天的公社革委會主任徐明遠送禮,也拿不到這個推薦生名額,我省吃儉用,又先後三次通過各種理由向父母要來匯款,自己沒捨得花一分,全用來給徐明遠買禮品,很多年以後知青的聚會中我們才得知,徐明遠是禮照收事不辦!”林言一字一句的說道。

  “證人林言,也就是說,一開始你是準備用送禮來拿到這個推薦生名額,後來因為某些不可控的因素,才由錢權交易轉化成了權色交易?”羅遠山不懷好意的問道。

  林言斷然否決:“根本不存在什麼錢權交易,更沒有你憑空臆測的權色交易!所謂錢權交易不過是徐明遠憑藉手裡的權力吃拿卡要,我們當時正處在一個特殊的歷史時期,才導致徐明遠、徐小虎這樣的人渣可以肆無忌憚的胡作非為!”

  “證人林言,根據我們的調查走訪,北岸公社當時已經決定把這個寶貴的推薦生名額給你,你憑什麼從幾十名知青中脫穎而出?你自己應該心知肚明吧?後來因為事情鬧大了,安南縣才收回了這個推薦名額,你和徐明遠之間早就談妥的交易,才不得不終止!這也間接導致了你和徐小虎之間的關係,從心照不宣的合作伙伴,成為互生嫌隙的仇人!”羅遠山繼續大放厥詞道。

  “你…你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林言氣的渾身發抖,結結巴巴的說道。

  羅遠山問道卻並不準備就此罷休,繼續追問道:“證人林言,根據卷宗記錄,1971年10月2日凌晨,你是住在下坪大隊知青點,徐小虎是怎麼不聲不響把你帶到幾公里之外的山洞裡的?”

  “當時我發現卡車邊上有黑影晃動,我就走過去查看,剛走到卡車邊上就被人偷襲,等我醒來,已經是在兩公里之外的荒山野嶺了……”林言陳述道。

  “後來清楚是誰襲擊了你嗎?”羅遠山繼續不緊不慢的問道。

  林言點點頭說道:“是正在偷油的徐建國和徐建民兄弟倆,他們把我打昏之後,帶到荒山野嶺之後,過了大約一個小時,徐小虎也出現了!”

  “你在撒謊!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面對有人偷油,按照正常邏輯,應該是大聲呼叫同伴一起去查看,而不是孤身犯險!這種難以自圓其說的敘述,或許只有一個原因:你是和徐小虎約好,去後山一勞永逸的解決你們之間的感情糾葛!”羅遠山走上前,眼睛緊盯著林言,一字一句的說道!

  林言氣的渾身發抖,含著眼淚斥罵道:“你……你無恥!”

  “法官大人,控方律師信口開河滿嘴胡言,惡意挑釁證人的底線,這種有違律師職業準則的行為,已經嚴重的傷害了證人的名譽權,我懇請法庭停止控方律師的質證,並提請律師公會追究控方律師的違規行為!”林曦沉聲抗議道。

  “控方律師,請注意你的言行!否則,法庭會馬上終止你的質證權!”主審法官警告道。

  “法官大人,我方要求提請新的證人出庭……”羅遠山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