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傑林言 作品

第696章 錯綜複雜的“新星號”事件

  楊墨說道:“您不用擔心,砸盤也是給他們一個教訓,讓他們察覺到危險,才會心甘情願的在談判桌上讓步!周行,新星號貨輪到底是怎麼回事?方便透露嗎?”

  周行說道:“新星號貨輪的成分非常複雜,船主是舟山通宇船務有限公司,原名稱為“鑫通宇108”號輪,06年8月剛剛在大陸註冊,此後由通宇船務以出租的方式,租借給香江吉瑞祥船務公司運營,名字也改為“新星”號,在伯利茲貝里斯註冊船籍,懸掛塞拉利昂方便旗,船長納維爾-阿迪是印尼人,另外還有10名中國籍船員和5名印尼籍船員,除了遇難的7名中國籍船員,其他人員目前被軟禁在納霍德卡遠東大廈的7樓……”

  楊墨問道:“衝突的起因呢?”

  周行說道:“新星號貨輪從泰國曼谷,裝載著大約5000噸袋裝大米,於1月29日抵達俄羅斯納霍德卡港,俄方收貨人為新西伯利亞公司,收貨人在驗貨時發現有一部分大米受海水浸漬變質,遂向承運人索要33萬美元賠償金,交涉未果後,便向濱海邊疆區仲裁法院起訴,要求承運人賠償損失1200餘萬盧布,並對“新星”號貨船提出訴前保全請求!”

  “然後呢?”

  周行繼續說道:“2月10日,濱海邊疆區仲裁法院,以收貨人不能提交相關證明及提供反擔保為由,駁回其對船舶的訴前保全請求!收貨人隨後拒絕卸下剩餘的大米,導致新星號無法辦理清關手續!”

  楊墨不解的問道:“國際貿易中,收貨人請求法院扣押船舶以抵償損失,經常會發生,只是一個簡單的海事貿易糾紛而已,又怎麼會演變成船毀人亡的惡果?”

  周行苦笑道:“問題就出在這兒,新星號在納霍德卡港滯留幾天之後,接到船東吉瑞祥船務公司的通知,命令他們在未辦理清關手續的情況下強行離港,隨後在駛向公海的過程中,遭到俄邊防巡邏艇的追擊!”

  楊墨說道:“這就有點蹊蹺了,吉瑞祥船務公司為什麼會突然下令新星號強行離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