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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現在明星想搞個副業,都這麼捲了嗎?

  只是說……

  自己公司可能簽了個寶貝。

  嗯!

  確實挺寶貝的。

  短短兩天,嘉行的熱度雖然達不到上熱搜的級別。

  但也跟著林夏的熱度吃了不少紅利。

  這就像生活中遍地投放的某寶和某東的廣告。

  有人會說。

  這兩大巨頭已經有這麼大用戶體量了。

  為什麼還要不停的投放廣告呢?

  其實這個原理很簡單。

  為了保持品牌知名度!

  舉個簡單的例子。

  如果一個人想要買東西。

  在不看廣告的情況下,他可能會對比之後才會買。

  但如果整天都看到某個品牌的廣告。

  那麼當你需要的時候,第一反應就是去用他。

  因為他時刻都在你眼前出現。

  已經深深地刻在了你的記憶裡。

  現在的嘉行和林夏的關係。

  差不多就是這種微妙的樣子。

  林夏似乎成了嘉行的廣告標誌。

  當然,就是這個標誌稍微有點離譜。

  三天兩頭往派出所跑。

  可不是什麼好現象。

  …………

  天外文娛。

  之前去派出所領過林夏的那經紀人。

  此刻正盯著手機屏幕怔怔出神。

  “這個林夏,到底是什麼路子……”

  她眉頭緊鎖,嘴角露出苦笑,說不上來是什麼心情。

  那天楊蜜來幫林夏解約的時候。

  她覺得楊蜜肯定是腦子被驢踢了。

  籤誰不好?

  竟然籤林夏這種啥都不會的藝人?

  雖說林夏長得是有幾分帥氣。

  但娛樂圈從來最不缺的就是俊男靚女。

  說到底,運營是一方面,會配合運營也是一方面。

  而林夏這種唱歌不會、演戲不會、創作不會的選手……

  公司根本連運營的心思都沒。

  這種人你運營他幹嘛?

  難道運營起來等著塌房嗎?

  也就是因為這樣。

  在得知林夏的真實水平之後。

  天外文娛就不再關注林夏了。

  讓林夏徹底成了個自由人。

  但因為合同的關係,基本工資還是要給林夏發的。

  至於林夏私底下搞的副業。

  他們更是完全不知情。

  不過,就算知道也無所謂,這屬於藝人自己的私事。

  他們沒有權利去限制,甚至還會支持。

  畢竟,十八線演員的基本工資,真沒多少。

  特別是在魔都這種寸土寸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