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6:工業互聯網帝國 作品

第671章 洗錢還是投資?

  米德爾頓當然不願意陷入這種無休止的扯皮中,他想要的是快速清算出售雷曼在內地的優質資產,然後轉移出去。

  “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查封、凍結!雷曼兄弟的所有資產,已經於2008年9月17日被紐約地方法院查封,並指定畢馬威負責亞洲清算業務,貴院不得重複查封!”米德爾頓眼珠子一轉,又提出了新的質疑。

  徐洋反駁道:“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其他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

  米德爾頓繼續爭辯道:“雷曼這部分資產在被貴院查封之前,實際上已經出售給了前海資管,已經送達股權交易主管部門審核……”

  徐洋耐心解釋道:“我院對相關股權予以凍結,屬於一定期間內限制該股權變動的保全措施,並不影響你們的股權轉讓協議的法律效力,只要我院出具相應的法律文書,你們依然可以進行一定的股權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