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1章 搞事情


                 回到公司的遲沉,從他辦公室後面的隔間裡的保險櫃裡拿出一份合同。

  翻開最後一頁的乙方一欄,是卓音的簽名還有卓氏的公章。

  “李季。”

  “遲總。”

  遲沉把合同遞給他,“把這份合同交給紀檢組,然後......”

  卓寧在卓音這剛住了三天,卓音就讓她下午收拾東西離開,她還沒想到什麼藉口離開。

  然而這時卓寧的手機響了,“喂,媽。”

  【寧寧,你在哪?跟你姐姐在一起嗎?】

  “嗯,有什麼事嗎?”

  【警察突然上門把你爸帶走了,好像是因為之前跟遲氏籤的一份什麼合同,還是你姐蓋的章籤的字,我剛才給你姐打電話沒人接,你讓你姐現在先躲好,現在我也聯繫不到你哥了,等我找到你哥哥之後再商量怎麼辦,一定讓你姐姐先躲著。】

  趙柔心裡也跟明鏡一樣,電視上的新聞她不是沒有看,兩人現在分手了指不定遲家會做出什麼事來。

  掛完電話之後,卓音仔細的想了想之前去遲氏籤合同的時候,當時是遲沉先簽的字,然後她忘記蓋章了,還是遲沉提醒她的,合同是一式三份的,她是仔細看過合同的,不可能會有錯...

  “不對!”

  她記得蓋章的時候筆帽掉了...,媽的,這個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