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的生活 作品

第一千七百零二章 各方角逐3

一天時間很快過去,這次的力度更大。只要是條件合適,價格差不多;黑石基金方面基本都會同意。讓日本各個房產中介,著實賺了不少。其中很多人心想,還是同世界首富合作痛快,絕對不會因為一點小錢同你斤斤計較!

  此刻不光是普通民眾,就連一些財閥家族人員,都蠢蠢欲動。有便宜不佔王八蛋,誰都不想錯過這個機會。

  盛田俊甫正是其中之一,其實本來他不叫這個名字。但因為迎娶了盛田昭夫的小女兒,而且還屬於上門女婿那種,只能改性;對於這點,日本人好像真感覺沒什麼。

  日本的“婿養子”就是華夏的上門女婿。

  華夏大部分地區與日本不同,因為華夏婚後不改姓氏,而且古代也沒有同姓結婚。但在日本就需要婚後改姓,婿養子和上門的女婿邏輯上是一樣的。

  但是華夏有些地方也有以出生改姓的習俗,可一般來說;在華夏默認情況下,上門女婿也只有孩子姓隨母親的姓,丈夫是不可能改姓的。

  同時日本上門女婿比例很高,政治家企業家更是非常的多。

  家庭被外人繼承在日本很常見,相對於家庭;日本家庭更接近一個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這應該和日本封建制度有關。

  畢竟在明治維新之前,只有封建領主才能合法擁有姓氏;類似於歐洲貴族繼承問題,日本的傳統是沒有家庭;家庭財產由一個孩子繼承,導致社會上有大量背景好但沒有資產的男性。在涉及面極廣的日本,除了繼承其他家族;他們基本上沒有出頭的機會。

  養子只是日本家族傳承的一種方式。如果沒有女兒,就由乾兒子直接繼承。他們的領養很隨意;就像招聘經理一樣,能做什麼就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就不做。

  日本和華夏最大區別是收養制度本身。比如爺爺把孫子當養子養大,在華夏人看來,這不僅荒謬,而且違背道德。不過,在日本是正常情況,祖父和孫子通過法律改善繼承關係,避免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他們的收養其實是一個法律概念,只有收養人和被收養人,沒有遺傳邏輯。

  此外,還有夫妻不結婚,一方直接收養另一方的情況發生。這在同性戀中更為常見,夫妻法律關係無法實現時,利用親子關係保護財產不被外人奪走。

  傳統上,華夏古代上門女婿,科研和仕途都是受限的;日本沒有這種說法。從古至今;很多女婿都繼承了家業。

  女婿或養子繼承家族財產,地位比有血緣關係的子女高。當然日本人挑選上門女婿,可謂非常嚴格。大家族的人肯定不可能同意,正常情況下,都是從公司內部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