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人不遇 作品

第二百一十五章下山的和尚

 蘇顯仙回到屋子裡,縣令蹲坐在桌子前面用可憐又無辜的眼神看著他,蘇顯仙知道,縣令是因為他選擇騎馬而不是騎著它而委屈。

 其實如果是騎著縣令出行當然是好過騎馬,速度更快也更穩,關鍵是縣令特別有耐力,不像老馬那樣走走停停。

 可是蘇顯仙就是不捨得那匹老馬,蘇顯仙是一個很念舊的人,不論是什麼東西只要用得久了都會有感情,更何況是有靈性的馬兒。

 因為不怎麼餓,蘇顯仙沒打算吃東西,只是拿出三大條肉乾給縣令吃,不過給自己倒了一小碗雲水釀。

 雲水釀的酒香四溢,蘇顯仙喝了一小口便感覺一天的疲乏消散一空,被歐陽天雲稱為一口酒就可以賣出百金的雲水釀當然絕非凡品,蘇顯仙平時也不太捨得喝,畢竟喝一口就少一口,妖皇頂每隔一千年才能得八百壇,一年喝一罈還有兩百年喝不到呢,而蘇顯仙這裡還有十幾壇。

 縣令趴在桌子下吃完了肉乾又可憐巴巴地看向主人,蘇顯仙嘆了口氣又拿了一條肉乾丟給縣令。

 不過縣令的耳朵卻突然抖了一下,然後猛地衝出茅草屋,蘇顯仙知道一定是外面有人來了。

 縣令在外面發出低沉的嘶吼聲,如臨大敵,雖然與縣令結下了契約,有蘇顯仙的控制縣令不會沒有命令就去攻擊人類,但蘇顯仙不敢遲疑,生怕是真的有人來了被縣令給嚇到,一步跨出木門,便看到離茅草屋二十幾丈遠的田埂邊上站著一個人,那人手裡提著一盞馬燈高高舉起,正猶豫著是不是要繼續往前走。

 蘇顯仙也提著馬燈,雙方都可以藉著光亮看到對方的臉,來人是一個身材高大的光頭,穿著一身破舊的僧衣,看起來只有三十幾歲的樣子,看著面相很敦厚的樣子,左手提著馬燈右手握著一柄禪杖,揹著一個破包袱。

 僅憑這僧人手中禪杖便可知此僧在寺院中的地位,禪杖乃警睡之具,在僧人坐禪時若有人昏昏欲睡便以禪杖輕擊其頭以令其清醒。

 而一般手持禪杖的至少是監院級別的大和尚,和尚一說,‘和’為三界統稱,‘尚’為高上之意,一般剛剃度的被稱為沙彌,年滿二十歲受了比丘戒之後是乞士,上乞佛法下乞飲食。

 在北蒼,一般會把剛出家的小沙彌也稱為和尚,算是尊稱,蘇顯仙見到的這位夜行僧人卻是真正的大和尚,頭頂受比丘戒共有九個香疤。

 蘇顯仙雖然不信佛,但還是衝著那僧人雙手合十行了一禮,那僧人回禮一拜,開口說道:“小施主,老衲路過此地,見有看青房屋便想歇息片刻,若有打擾還請小施主見諒。”

 這種看青房屋因為是農戶人家的,所以誰都可以住,蘇顯仙當然也不會先入為主,說道:“這位法師,在下也只是路過而已,若法師不覺得在下打擾清修便請進吧。”

 那僧人向前走了幾步,距離蘇顯仙五六步遠的時候又停下了腳步,將手中馬燈提了提指向青妖狼,蘇顯仙伸腳輕踢了一腳縣令,把縣令給踢到了老馬的肚子底下,笑道:“法師不必害怕,不過是隻幼狼而已,不傷人的。”

 僧人這才提燈上前,蘇顯仙做了一個請的手勢,僧人也沒有過多的客氣,先進了茅草屋,蘇顯仙這才跟著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