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罪詩人 作品

第八十一章 掌上明珠

四十多分鐘後,明珠的房門被推開。





這麼明顯的響動自然不會逃過方宵的耳朵,他微微抬頭,放下了手裡不大不小的木盒,從沒關嚴實的窗戶那兒往外看了一眼。





他弟弟沒再穿風衣,而是把風衣對摺搭在手臂上,身上的襯衣和之前相比穿得隨意了很多,也能看出襯衣上抹不去的褶皺和拉扯的痕跡。





有些凌亂的黑髮似乎被汗水打溼過,沒有之前那樣鬆軟的感覺,一張臉上透著些饜足的神色,走路時已經比之前看上去慵懶許多,不管是不是因為疲憊,總之他好像已經不再對方府充滿戒備了。





弟弟抬頭,隔著這扇窗戶,和方宵對上視線。





那副戴著金邊的眼鏡倒是好好地被架在了鼻樑上,不過這回眼鏡沒能再讓他顯得斯文一點,反倒是和身上那種氣質互相沖突,無端讓人感到危險。





方宵揚起嘴角。





這樣的方幸好像和他更像了,別人一看就會知道他們是親兄弟的吧。





“哥。”虞幸加快步伐向方宵走去,方宵開門迎他進來,沒有對他的狀態產生什麼懷疑,而是接過了那件風衣掛到衣帽架上,笑著問——





“感覺怎麼樣?”





虞幸輕咳一聲,像是想起了自己之前還說不需要的樣子,有點被看穿了的窘迫:“還不錯。”





“嫂子她……很迷人。”





“既然還不錯,怎麼不在裡面多待一會兒?我還以為沒兩個小時,你是不會想起我的。”方宵調侃了他一句。





虞幸揉了揉自己脹痛的太陽穴,舔了舔嘴唇:“我的做法有點折騰人,嫂子應該昨晚才受過累吧?我也……不太忍心讓她被折騰太久。而且我才剛回來,總不能嚇到嫂子,點到為止。”





“……嚇到?”方宵詫異的挑眉,然後似乎被勾起了興趣,“難不成弟弟比我花樣還多,是在外面的世界學到的麼?真有意思。”





“……哥,這種事我們兩個說不太合適吧。”虞幸臉紅了紅,好像不管他在女人面前是什麼樣,面對許久沒有見了的哥哥,還是不適應直接談論這種話題。





他在這個世界中的畫家人設本來就不是什麼變態得很明顯的人,想必這一點,方宵在之前和他的書信往來中也能察覺出一樣。





太外放就會過界了,反而會引起懷疑。





方宵很瞭然地打住了話茬兒,只多問了一句:“明珠沒事吧?”





“嫂子沒事,只是有點累,在房間裡睡著了。哥你放心吧,我很有分寸的,頂多只會讓嫂子皮膚上多出一點痕跡,其實不會傷到她。”





虞幸長舒一口氣,活動了一下手腕,然後拎起領口扇了扇:“流了汗不舒服,我想洗個澡。”





“行啊,我就料到你還是那麼愛乾淨,已經在另一個房間給你準備好洗澡水了,就在右手邊,你直接去就行。”方宵頓了頓,“對了,你隨身揹著的那個圓筒呢?”





他說的是畫筒。





因為是以旅客的身份回來的,虞幸來方府的時候就揹著他的旅行包,腰間是幾乎不離身的畫筒,旅行包已經在他第一次被方宵拉進這個房間的時候就卸下來,擺在了儲物櫃上。





而那隻畫筒,因為也不算很礙事,方宵之前就沒管他,讓他揹著,現在倒是不見了。





“啊,我忘了。”虞幸捂著額頭嘆了口氣,“還在嫂子房間,我洗完澡過去拿吧……”





他喃喃自語過後才想起還沒有問方宵的意見:“哥,我平時可以自己出入嫂子房間嗎?”





平時。





方宵對這種意味著要留下來的詞彙沒有什麼抵抗力,他簡直希望弟弟能多表達一些這方面的意思,因此也是毫無猶豫:“當然,我都把明珠分享給你了,那現在她也是你的人。”





“去洗澡吧,剛才媽又來催了一次,洗完之後你去她那兒聊兩句。”





“……”一提到媽媽,虞幸顯然沒有像在方宵面前這樣很快就能被說服,因為小時候方宵起碼是為他好,一直在替他抵擋那些看不見的東西,可是這個所謂的媽媽,對他卻只有傷害。





他臉上的溫和淡了下去,只低聲說了句:“我知道了。”





方宵看著他走去洗澡的背影,漆黑的瞳仁一片深沉。





真是可惜,他們親愛的媽媽許婉,現在還不能死,她活著要比殺掉洩憤有用得多。





不過遲早有一天……遲早有一天這裡會只剩下他們兩兄弟和明珠,哦,或許也會有更多有價值的外來者被他留下。但是所有傷害過他們的人,都會在他的世界永遠消失。





……





方宵準備的是用來泡澡的木盆,裡面已經放好熱水。





在這種陰冷的天氣裡,劇烈運動後泡進熱水中緩解疲憊,簡直是一件太舒服的事情了。





虞倖進了這間大概是專門用來洗澡的房間後就讓臉上的表情放鬆了下來,用隱晦的詛咒力量將房間裡探查了一遍。





很好,起碼這裡沒有什麼異樣。





冒著熱氣的木桶邊已經放好了一套新的衣服,虞幸乾脆真的躺進去泡了一會兒,這種時候系統是肯定要進行屏蔽的。





靠坐下去之後,水面到了他胸膛往上的位置,他把頭朝後仰著搭在木桶邊緣,雙眼放空地看著房間天花板的木樑。





鎮上那些樓房裡的鎮民都在跟隨著這個世界的時間過著生活,他們家中有廚房有浴室,想洗澡有花灑或者浴缸,相比之下,方宵這個掌控者反而因為留在方府,生活比起其他所有人都更加不便。





然而鎮上的一切其實都是方宵創作出來的,他在創造這些的時候,難道不會為自己被侷限於過去的生活水平感到一絲不樂意嗎?





在明珠房間裡的四十分鐘裡,他沒有浪費時間,而是讓明珠把她視角里經歷過的一切都告訴了她。





從時間線上算起,明珠應該是名副其實的“現代人”,和鎮民的生活處於同一時代,因為她是在世界已經成型之後才出現的,就像虞幸一樣——





他們都是習慣了現代生活的人。





可是虞幸一想起不忘居中的影像,就能感覺到這其中的違和。





他在雅間裡看到的殘影中,明珠還是一個嬌俏的小姑娘,雖然當時她坐在雅間裡心情不太好,但時髦的頭髮和一身精神又洋氣的小洋裝,還是能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她真正的性格。





可是那種小洋裝像民國時期大都市裡的那種樣式,和現代差了百年。





明珠的家人說起方德明在不忘居打殺小二的事,聽著也不像是現代法治社會的思維,就很奇怪。





虞幸雖然已經猜到完整世界觀大致是什麼樣的,可就是這一塊小小的拼圖碎片沒能拼湊起來。





直到明珠主動告知。





她說,她家裡是做運輸生意的,主要開闢河運路線,家中很有錢,但不是什麼名門望族,就屬於有錢但底蘊不夠的那種純商業發家的家庭。





所以她從小到大一直是個備受寵愛的女孩子,享受著極高程度的物質生活,卻沒有更高一級的富家圈子裡那些少爺小姐們的心眼子。





簡單來講可能有點傻白甜。





明珠這個名字是她爸爸起的,有點俗氣,意思相當直白——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就是因為這個名字,虞幸一開始真沒分清她到底是哪個年代的人。





明珠高中畢業的那個暑假,因為實在無聊,聽說舅舅要去和之前沒有合作過的一個旅遊小鎮談運輸生意,就非要跟著一起。





他們這個家族企業規模不大,持續了三輩,現在是明珠的爸爸作為企業的領導者,而舅舅那一脈的人則從旁協助。





說是這麼說,這也不過是明面上的職位區別罷了,他們做生意時向來群策群力,一家人關係非常和諧。





明珠要舅舅帶她出去,他爸爸一百個放心,於是,她和舅舅,以及幾個已經在涉及生意的表哥表姐一起坐船來到了南水鎮。





這時的南水鎮港口一派正常,只是稍顯的有些蕭瑟,來往船隻遠遠達不到港口本身可以容納的吞吐量,行走在港口一帶的人就更少了。





他們一行人下了船,要和他們談生意的人早早就等著了,明珠不想跟他們一起去餐廳一邊聊生意一邊吃飯,就提出要自己逛著玩。





這個時代,手機什麼的聯絡相當便利,早已不復以往那不讓女孩子單獨出門的規律。





明珠就這麼走出了港口,來到了小鎮裡。





小鎮中就熱鬧多了。





這個鎮子或許發展得還不太好,很多建築都十分老舊,色調暗暗沉沉的,一看就是蓋了很久的老房子。





但好在這裡的人很熱情,有一種明珠在大城市沒見過的淳樸感,她一邊逛一邊順手買東西,在問過路之後,就向著南水鎮最有名的那條百寶街的方向走去。





即便是再傻白甜沒心眼的她也在從小到大的耳濡目染中瞭解過很多規則,在她看來,這種破鎮子根本沒有資格被叫做旅遊小鎮,不是她瞧不起什麼,而是這裡明顯沒有達到硬性標準,只靠一條街就打出這種名聲,只能說是營銷的功勞。





負責管理這方面事務的部門應該是睜隻眼閉隻眼了吧,畢竟南水鎮想要發展,也找不到其他出路。





她早就清楚這一點,因此來南水鎮不是為了旅遊,她只是純粹的將這次出行當做高考後的散心放鬆。





街上有不少和她一樣好像是從外地來的遊客,詭異的是那些遊客似乎個個都興致高昂,沒有對這平平無奇的景象表達出任何不滿。





明珠也沒多想,付錢讓人騎著三輪車把她送到了百寶街所在的位置。





鎮上沒有出租車,那些人力三輪代替了出租車在城市中的地位,成了專門用來代步的載具。





明珠坐在三輪車上時還很好奇地和車伕聊了一路,因為這種車她小時候見過,十歲之後就不知不覺地沒有了,這世界發展的太快,人力三輪是從以前的人力車伕演變而來,將車伕用腿奔跑換成了車伕騎行帶人,可當出租車開始普及,這些慢節奏的載具幾乎是毫無懸念的被飛速取代了。





或許也只有這種鎮子才能留住一些曾經的歲月痕跡吧。





明珠在三輪車上聽四十多歲的車伕給她講南水鎮過去的故事,講到這裡曾經出過一個將軍,世代守護南水鎮,近代最動盪的那段時期,也正是有這個將軍府,南水鎮才沒有被山匪打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