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宇寧 作品

第.148章 不同的判決

 1980年雅達利公司離職的4名員工組建了動視公司。動視公司在不經雅達利允許的情況下自行開發雅達利2600平臺的遊戲,自己負責發行,自己聯繫渠道商銷售。

 雅達利方立刻將其以盜竊商業機密的為由告上法庭,申請禁令禁售其開發的遊戲卡帶,並要求賠償。

 前世這場官司從1980年一直打到1982年,法院在整個訴訟過程中駁回了禁令申請。並蕞終判決雅達利敗訴。

 法院的判決等於承認了“不經雅達利允許為雅達利的硬件開發軟件”是合法行為。

 這場訴訟的結果是亞達力沒想到意外失去了自家平臺的控制權。

 在整個訴訟過程中,由於法院並沒有支持雅達利的禁令申請。造成被告以及跟他同類的很多開發公司仍然在訴訟過程中,合法的開發雅達利2600上的軟件遊戲。

 這些造成自80年一直到雅達利崩潰的時候,市場上出現了數千乃至近萬的雅達利2600遊戲,這些遊戲基本上都是劣質的同類遊戲。

 這也是去年11月以來,雅達利2600及相關的遊戲卡帶被整個市場拋棄的原因。

 近幾個月來媒體的報道以及遊戲領域的反思和經濟界的研究。法院蕞終在4月份的判決中,並沒有像前世那樣判決亞達利敗訴,而是判決雅達利勝訴。

 但這個遲來的判決對雅達利已經沒有任何用處了,它已經失去了市場,失去了產品的信譽,失去了銷售網絡,什麼都失去了。

 這個判決卻對季宇寧非常有用,這個判決正是他需要的。

 他現在可以名正言順的在自己的fC遊戲機平臺上設立准入門檻,這個判決未來是可以作為判例的。也就是說這個判決作為判例就是未來的法律依據。

 這樣他也就避免了自己在遊戲行業的一個法律風險。沒有這個判決,他的遊戲公司未來會在某一個時刻有可能被指控通過芯片鎖定設備和授權經營的方式是違反了《反托拉斯法》。

 對季宇寧更為有利的是,從80年代初開始,反壟斷工作更少地糾結於那些似是而非的“壟斷”——市場佔有、攫取超額利潤、掠奪性定價、傾銷,將目標更多地轉移到大型企業的非法競爭,比如固定價格、捆綁銷售、限制競爭等。

 這種對反壟斷的新的理解和趨勢,對於季宇寧未來在北美的市場地位也是有好處的。他可以不用過多的糾結於他目前的超過一半的市場佔有份額,而把精力主要放在儘量避免非法競爭上。

 這樣實際上在未來他基本上躲過了反壟斷調查,這把懸在所有北美公司頭上的劍。

 這種好運氣讓季宇寧和他在北美的律師團隊所有人都彈冠相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