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肝媽 作品

第 93 章 魔戒(20)


 長途搬運是一項艱苦又單調的工作。

 來回往復、日曬雨淋、風餐露宿——數趟下來,阿薩思乾脆把它當作了一場修行,歸入鍛鍊計劃,日復一日地強健體魄、訓練能力。

 應她的要求,精靈為她編織了三隻大筐,一隻叼在嘴裡,一隻掛在頸項,一隻抓於後肢。

 每當她食用完龍肉,便會抓起空筐飛向深淵,前往龍穴斂財。不久,她會帶回三大筐金子填進密林的龍穴,鋪成舒適的床墊。

 躺在黃金上,啃食巨龍肉,阿薩思難得享受了一段愜意的時光。

 或許是龍肉蘊含著黑暗力量的緣故,它們不易腐爛,倒是成了她現階段的口糧。不僅沒誰敢跟她搶食,精靈還會把撿回來的龍肉帶給她,全部。

 陶瑞爾告訴她,龍肉與巨蛛一樣會逸散力量、侵蝕森林和水源,與其留它們在外腐蝕土地,還不如撿回來喂龍,畢竟精靈閒著也是閒著,總得找點事做。

 順便,她還給她帶來了一條生財之道。

 “阿薩思,對於深淵領主的鱗片和爪牙,你想怎麼處理?”

 能怎麼處理?能吃就吃,吃不了就扔。

 陶瑞爾:“矮人和人類願意花重金交易龍鱗、龍骨和龍牙,如果你願意的話。”

 阿薩思難以置信,被她吃剩的殘渣居然還能拿來賣錢!對方還願意出重金,到底是她見識少還是對方認知不高?

 驀地,她想起了被她扔在火山的龍鱗和舊皮,難不成被她拋棄的“低硬度”舊物也能拿來換錢嗎?

 阿薩思不知己富:“巨龍身上的東西很值錢嗎?”

 陶瑞爾失笑:“一枚龍鱗能換五十個金幣,龍牙和龍骨的價值更高。”

 在一頭巨龍面前談巨龍值多少錢,總感覺頗為冒犯。陶瑞爾本不想多說,誰知阿薩思適應良好,還問起了貨幣和物價相關的問題。

 她對“價值”的概念很籠統,只知金幣能吸引巨龍,卻又覺得它不應該只吸引巨龍。

 她需要了解,然後再判斷該怎麼利用。不然,這些金幣就對不起她一趟趟搬回來的價值。

 陶瑞爾:“在很久以前,所有人以‘以物換物’的交易為主,可這種交易很容易引起衝突。為阻止不必要的惡鬥,矮人與人類合力打造了錢幣……”

 精靈對錢幣的誕生和使用並不上心,只是用的人多了,他們也跟著用而已。

 即使三個紀元下來,錢幣已成為硬通貨,是財富的象徵,可在精靈眼裡它們依舊只是個工具,並對儲存錢幣毫無興趣。

 原因無他,錢幣對精靈來說不是恆久之物。

 也曾有精靈儲存過錢幣,還是金幣,誰知才過了區區五百年,他出去遊歷時才發現自己的積蓄變成了“古幣”,用不了,得重鑄才行,因為金幣上雕刻的頭像人物早沒了,該人物象徵的王朝也在三百年前覆滅了。

 從此,精靈對錢更不上心,他們就沒見過這麼沒價值的東西。

 真有需要,他們會挑一件幾百年前的收藏去換錢,錢還來得非常容易。

 陶瑞爾:“五十年前,一個金幣能換十個銀幣,現在能換十二個銀幣。在人類眾多的地方,一份簡單的餐食需要一個銀幣,一把劍或一張弓需要一個金幣。而在霍比特人居住的夏爾地帶,金銀幣不太通用,因為他們依然保留著先祖的習慣,喜歡跟人以物換物。”

 在陶瑞爾的解說中,阿薩思總算意識到自身擁有著多大的價值。簡言之,她活著就是一座移動的金山,隨便拔一片鱗都是金子,走哪兒都不會缺錢花。

 她悟了,原來不是巨龍喜歡財富,而是財富選擇了巨龍。

 阿薩思:“陶瑞爾,龍鱗一類的物品交給你們處理。”

 她告訴她,如果精靈有需要,想取用什麼無需經過她的同意,她並不在乎這些東西。

 之後,阿薩思再度飛離密林,前往龍穴搬貨。持續不斷、風雨無阻,竟然也花了近一年的才搬空黑巨龍的寶庫。

 這一年,阿薩思的飛行能力和風魔法造詣更進一步,前者已練成了她的本能,後者熟練到能幫她拖起載滿金幣的大筐。

 當密林的冬季再度降臨,阿薩思總算有了大把空閒的時間,就見萊戈拉斯抱著一堆古捲進入乾燥溫暖的龍窩,坐在一堆金幣上跟銀龍一起學了起來。

 他說,他想治好父親被龍焰灼傷的臉,古卷中的草藥學或許能幫上忙。

 提及瑟蘭迪爾,阿薩思就想起一年前初見甘道夫時、站在巫

師身邊的那位精靈王。第一眼看去,他與別的精靈沒有不同,可她多看一眼就發現他的臉上覆蓋了一層魔力,那力量遮掩了他半面的燒傷。

 阿薩思:“不能痊癒嗎?”

 精靈長生,也有新陳代謝,難道燒傷無法隨著時間的流逝而癒合嗎?

 萊戈拉斯苦笑:“那是龍焰的灼傷,阿薩思。黑暗力量無法徹底祓除,想根治需要依靠草藥,或者……精靈西渡,前往阿門洲。”

 阿薩思:“阿門洲到底是個什麼地方?”

 “是精靈的歸屬之地。”萊戈拉斯輕聲道,“命運早已譜好了樂章,神蹟將離開中土,而中土將歸屬人類。”

 據年長的精靈說,等最後一個精靈離開中土,阿門洲將不再開啟。尚未到。

 而他們現在就活在“傳說”裡,正在構築屬於自己的史詩。

 不由地,萊戈拉斯為未來的滄海桑田心生感慨,他尚未活出漫長的年歲,卻感覺正在經歷鉅變。

 殊不知,他的小夥伴早已預見了結局,它經歷得太多,早活在滄海桑田。

 阿薩思:“歸屬人類?”這心可真大,她對人類慣用的套路是倒背如流,“……人類為了復刻神蹟,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很快,他們會成立一個邪惡的組織,造出完全控制不了的怪物,再在一次意外中把怪物放出來。”

 她說話難得這麼流利:“怪物會殺死很多人,又會在即將毀滅世界之前被人類打倒。”

 “但人類不會吸取教訓,他們還會再這麼做,一次又一次,直到世界毀滅為止。”

 “如果中土歸屬人類,那麼再也不會有第五紀元。”

 萊戈拉斯:……

 “阿薩思,這是你的詛咒嗎?”

 “是事實。”

 *

 在大雪紛飛的日子裡,阿薩思學完了火與風的古卷。

 大概是龍窩溫暖,日常除了萊戈拉斯常來,陶瑞爾、澤菲爾乃至甘道夫都成了常客,他們總窩在銀龍身邊取暖,讓萊戈拉斯覺得這個窩越來越擠。

 不過,阿薩思不在乎人多,她只在乎來者可用。

 比如甘道夫,他作為一個邁雅級的巫師,擁有豐富的魔法知識,幾乎能為阿薩思解答任何問題。小到法杖,大到原理,只要阿薩思問,他有問必答。

 阿薩思:“為什麼法杖是樹木做的?”

 甘道夫:“樹木的根系連接著水源和土壤,樹木的枝葉連接著微風和天空,而樹木又能被火點燃,完美地融合了所有魔法力量,所以它是施展法術的最佳載體。”

 阿薩思:“為什麼法杖上要加一顆礦石?”

 甘道夫:“礦石能集中精神和魔力,也能在施展魔法時增幅力量,它就像埋藏在大地中的星星,能把黑暗點亮。”

 阿薩思:“你是巫師,為什麼還帶著一把劍?”

 甘道夫:“比起法杖,還是用劍殺敵比較快。”

 一如無知的幼童和智慧的長者,甘道夫引導著阿薩思認識全新的世界,對它的“十萬個為什麼”沒有不耐,只給出了“十萬個答案”。

 凜冬已過,春日將至,甘道夫真切地明白了瑟蘭迪爾所言非虛,白銀領主·阿薩思與歷史上的每一頭巨龍都不一樣,它不會與黑暗為伍,更不會成為邪惡的囚徒。

 當密林中的花再次盛開,歷史兩年有餘,關於“深淵領主之死”的詩歌才傳遍整個中土,連冰封之地的小酒館也有了歌謠。

 阿薩思的名字流傳在各地,連遙遠的夏爾也有了她的傳說。

 只是,在巨龍還沒滅絕的當下,成名顯然不是一件好事。她殺死了德拉克薩爾,就等於站在了巨龍的對立面,還活著的巨龍可不會放任她長大,一定會在她“成年”前殺死她。

 是以,在夏季的第一場暴雨過後,渡鴉帶來了遠方的消息。據悉,生活在嚴寒地帶的冰霜領主·巨龍瓦爾莫拉克離開了領地,飛去了中土南部的火山,不知去做什麼。但他們推測,它必定會找上銀龍,或遲或早。

 萊戈拉斯:“瓦爾莫拉克(valmorak)是冰霜之心,它住在遠離中土的‘寒冰城堡’,那座城堡落在海上,是用龍的吐息鑄就的。”

 “我們也稱它為深海與冰封的領主,它能把一切水化為自己的力量。”

 阿薩思不解:“最初,你們告訴我,巨龍只會用火。”怎麼現實跟你們說的不一樣呢?黑巨龍會用電噴岩漿,這一頭怎麼還會噴水呢?

 難不成是龍

王嗎?

 等等,龍王又是什麼?她為什麼默認龍王是噴水的?

 萊戈拉斯輕笑:“阿薩思,每一頭能活到現在的巨龍都不簡單。”又道,“我和澤菲爾會遠遠地看著你。”

 阿薩思自然不會拒絕他們協助的好意。

 畢竟跟巨龍幹架不需要講究公平,活了不知幾歲的巨龍非要逮著她欺負,她又何必講武德呢?三打一怎麼了,有本事它也去搬救兵!

 然而,阿薩思確實沒想到,冰霜領主飛往南部還真是去找合作者的。

 它找的不是別的巨龍,而是同為黑暗的僕從·半獸人——名為“奧克”的族群,長得奇醜無比,熱衷茹毛飲血、殘殺生命,是在中土大地上人人喊打、得而誅之的黑暗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