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宣李麗質武媚娘鄭麗琬 作品
第411章
“慢著!”
王風終於出現了。
他裝模作樣,好像才知道這事情一樣,看著跪著一排的手下,他盯著劉文宣不懷好意的說道:“劉大將軍,我的兵到底是犯什麼法了,值得你這樣大動干戈啊。”
劉文宣理都不搭理他,而是大聲的問向李景仁“李將軍,敢問軍中可有軍規,不準搶奪他人錢財這一條。”
“啟稟大將軍,有這條軍歸”
這時候李景仁軍人世家的的深厚功底就充分體驗出來了。
他開始唸叨。
軍規第三十八條:
有搶劫行為,但是沒有搶到財物的,要判刑兩年。有搶劫行為,而且搶到了財物,但沒有傷人、殺人的,依財物的多少進行量刑,可處以徒刑、流刑和絞刑;構成傷人的處以絞刑;構成殺人事實的處以死刑中比絞刑更重一等的斬刑。
隨著李景仁將一條一條軍規背出來,這十九個人,頓時快要嚇尿了,按照這個軍規,他們最差也得處以絞刑。
要是被這樣判,那還得了,他們紛紛哭喊著,說自己沒有搶劫,說是虎哥在冤枉他們。
王風肯定是不能看著自己的士兵被判處絞刑的,那他以後還怎麼帶兵,要知道這命令可是他手下的偏將發出的,這也是他默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