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溜的兔子 作品

第216章 驟然而來的弒君大案

 大雪後的京城沒有多少房屋倒塌,去年大災已經把危房老房‘處理’完了,反而禁宮又有很多房子塌了。

 不過大多都是宮人內侍直房,就像狗棚一樣的附屬小屋,一塌就是一串,三百多名低等內侍受傷,皇城裡哀嚎聲不止。

 九千歲嫌棄他們浪費藥材,重傷嚴重的人直接放棄救治,於是又有很多屍體被扔出皇城,導致皇城內一片悽然之色。

 快休沐了,皇帝不想把政令留到天啟七年,這幾天催著內閣六部加班廷議私掠許可,今天總算有了成稿,內閣六部、都察院、五軍都督府,中樞大佬都在乾清殿。

 天啟深吸一口氣,看著御桌上的《私勇報國策》皺眉,“私,本義乃私人所擁有的禾。由此延伸自我、非公之義,再延伸秘密、暗中之意。這是丁卿家曾說過的話,為何起如此詬病的名字?”

 顧秉謙連忙躬身,“陛下,此乃秘文,不會入檔,請陛下賜名。”

 天啟想了一會,直接道,“叫《明勇衛國策》吧。”

 眾人連忙答應,肯定得起一個正義的名字,您說了算,無關痛癢。

 天啟展開奏摺,第一條:無論何時何地,私勇不得進入大明治地,北疆以邊牆為界,海防以縣府治所為準。私勇進入大明,必須經邊軍、海防、巡檢司協查,不得攜帶任何軍械,不得攜帶任何非繳稅財物。

 第二條:邊鎮、海防各省三司及巡撫共同用印,可定為大明之私勇,各省皆可入境,繳稅亦由三司執行,各鎮(省)收稅關卡不得超過三處,都察院派巡稅御史,與三司、巡撫衙門共同節制。

 第一頁就這兩條,天啟看完沉默了,好似入定一樣盯著看了半天。

 這份條陳是顧秉謙作為首輔最後的功績,看皇帝的樣子,讓他頗為緊張,連忙主動解釋道,“陛下,私勇難免是軍戶子弟,若允許他們隨便進入大明,邊軍和海防官兵難以接受,也是腐蝕大明國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