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巷肥貓 作品

第214章 諾克薩斯

 律法第一條:基本權益。

 入城者可享有居住權,外出權,交易權三大基本權益。

 但基礎的入城者只享有一週的“訪客”權限,時間一到,如果還未離開城池,就會被定義為“流民”。

 流民依舊享有基礎權益,至少在經濟交易跟人身安全上依舊受到城市執法者的保護,但有一點。

 城內的一切交易都有稅收,“訪客”與“居民”的稅收視交易物品與所從事行業的不同,稅收從1%到20%不等。

 唯有流民,基礎稅收在20%到80%之間,而且這部分稅無論交易雙方誰買誰賣,都無條件由流民承擔。

 什麼概念?

 一個包子價值五塊黑骷幣,流民想買就得花六塊。

 一套最便宜的房子十個金骷幣,流民想買就得花十八個。

 買不起就想耍賴?

 城牆上的骷髏衛兵看到了嗎?城裡的治安隊跟它們是同款,會很親切地把你拎起來,丟出城外。

 那麼怎麼脫離流民身份?

 有兩個方法。

 第一,給城市創造價值,擁有穩定的長期工作。

 無論是在飯店酒樓端盤子,還是街頭賣瓜賣藝,只要有一定收入,能達到最低的稅收標準,基本上只要能靠自己養活自己就行,這都算是居民,持有暫時居住證。

 第二,就像上面舉例的那樣,買房!

 有房就是居民,能辦理永久居住證!

 而且這個房不能自己蓋,只能從商會購買,自己蓋的不算。

 當然,從某種方面來說這一點無可指責,畢竟蘇槐建這座城不是用來做慈善的,荒野中不比太平盛世,這裡時時刻刻都在面臨危險,每天都有大批生靈死去。

 除開參與了城池建設的生靈有固定分配外,無論是從仙域來的修士還是神域的本土生靈都一視同仁。

 城內居民想受到保護,就必須有所付出。

 這一整本“律法”,幾乎涵蓋了城市發展的方方面面,任何一個有管理能力的人拿到,都能在短時間內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群體制度。

 雖然有些想法是蘇槐曾經跟她聊天時透露出來的地球上各個大國的社會制度,但要知道具體事物得具體分析,再好的制度不結合現實去推廣使用,都有可能會導致社會體系的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