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8章 海外代理權

  具有絕對霸權地位的老大,它才不關心傢俱廠著不著急、延誤發貨之後會給生產廠家,造成多大的損失,這些屁事。

  鐵老大不急,但廠家急啊。

  可急也沒用。

  這些手續少一道沒辦好、流程少一道沒走完,那貨物就裝不上車。

  按照他們的流程:

  往往一個企業需要用車皮運輸貨物的時候,那就得提前下貨運部門提出申請。

  然後就得帶著所有的手續、證明材料前去集裝站,辦理相關的車皮調度手續。

  這些手續之複雜、流程之繁瑣,不是一般人能夠想象的出來的。

  光是證明材料都一大堆:

  前去具體經辦人,他的個人工作證明、單位的授權書,正審材料、背景證明。

  一個都不能少。

  這批貨物的品類、數量、用途,材質,需要配備散裝敞篷車皮還是密封車廂?

  發往的目的地、收貨人的證明材料.等等。

  更要命的是,集裝站還有一條硬性規定:要有動用車皮,就必須要對方發過來一封電報,以證明確確實實,對方是下了這個訂單、是需要這批貨的。

  而且這一封電報上面,

  所申報的貨物詳細信息,還必須和發貨人這邊完全保持一致。

  有些時候,

  哪怕因為一字之差、就因為這麼一點點原因。

  整個申請流程,就會被突然中斷。

  這也就意味著:這一次,全白忙活了!

  又得重新開始走流程

  就一筆國際貿易,不管金額大小。

  海外客商都需要發國際電報,用幾百、甚至上千字的篇幅,詳細列舉每一筆訂單之中,所有的貨物信息?

  這得耗費一大筆錢不說。

  光是想想整個過程之中,會發生多少的翻譯誤差、錯別字、多音字,或者是純屬粗心大意所引發的誤會?

  但凡電報上面,有一點信息和發貨申請人這邊,稍微有點不一致。

  就得前功盡棄。

  [這個不誇張。即便是到了2007年的時候,去貨運集裝站發貨,照樣還需要購貨人發一封電報過來證明。]

  向生所說的這些困難,還只是進行國際貿易,無數種困難之一。

  李麗聽了向生的話,在旁邊拍胸脯慶幸:“還好,我們的傢俱產品沒有保質期,也不屬於生產出來之後,必須立馬投放到市場的快消品。”

  “唔係哽理解咗。”

  向生解釋道:“你把問題,想的太簡單了!你們廠的傢俱產品,以實木為基材、油漆為表面塗層你們有沒有考慮過這,些基材的含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