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無善

 所有人都不知所措,又找不到任何緣由,只得找了個地方把興哥草草埋了。 

 大家回到燒灶的地方,收拾好東西準備繼續趕路。 

 李闕卻無意間瞥見了,他們用來壘灶的那幾塊石頭上,莫名的染上了一些白色的粉末。 

 他本來是不在意的。 

 可不知怎的,突然就想起來,興哥吃過一塊掉在那些石塊上的肉。 

 要說興哥的死有什麼不同的地方,他們同吃同住同行了好幾天,唯一不同的,就是那塊掉過的肉。 

 李闕越想越覺得有可能,那層白沫在他們壘灶的時候是絕對沒有的,是被火燒過之後才出現的。 

 同行的村裡人喊著他,叫他快點走。 

 李闕答應著,鬼使神差的就用布包了塊石頭帶上。 

 帶著一塊石頭趕路,李闕自己都覺得自己可笑。 

 有好幾次,他都想把那石頭丟了,可每次都有那麼一種‘可能會有用’的感覺,於是便一直留著。 

 後來,他和村裡人都在縣城裡各自找到了活計。 

 但因為他長相好的緣故,他做活的那個店鋪東家,總是對他動手動腳,就算他們都是男人,那東家也不肯放過他。 

 一次夜裡,那東家偷摸進他的房間,要對他用強。 

 情急之下,李闕順手摸到那石頭就把東家給砸暈了。 

 不論東家死沒死,反正他是不敢再繼續留在那家店鋪。 

 於是搜刮了東家的錢財,帶著行李便連夜跑路離開。 

 走之前,為了銷燬作案工具,也真的是慌不擇路,他順手就把那塊石頭給丟進了店鋪後院的水缸裡。 

 當時沒多想。 

 後來躲在暗處探看後續才知道,店內所有的夥計,還有東家一家老小,全死了。 

 眼耳口鼻流血而死。 

 官府沒查出死因,但李闕知道,肯定是那石頭上的白沫導致的。 

 因為那些人的死狀,和興哥一樣。 

 雖然官府沒查到死因,但作為在店鋪裡做活的,又無故消失的李闕,便成了第一嫌疑人,全縣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