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季時風 作品

未命名草稿

 還在一門心思地在心裡計算著路程有多遠? 

 一想到一晚上還要走七十多里路,這一路下來,不知得多累得慌。 

 一公里是二里路,七十里那就是三十五公里了。 

 他以前參加過五十公里的徒步行,不過他走的那條線實際只有四十三公里。 

 從早上八點開始出發,走走停停,中午吃午飯時遇到下大暴雨,避了一會,大概中途歇了有一個小時左右。 

 走到晚上八點多才到終點,差不多走了十二個小時多。 

 那天他特意穿了雙新跑鞋,穿的時候沒感覺有什麼不妥,走了幾公里後才發覺鞋小了一些,兩腳大腳趾和尾趾有點夾腳的感覺。 

 才走了十多公里就大腳趾和尾趾就開始疼痛了,不到二十公里一雙大腳趾和尾趾都起了好大的泡泡,一路忍著著疼。 

 若不是和朋友一起,他可能走到一半就放棄了,等走到終點時,一雙腳是又軟又痛。 

 一想到此,雲潛垂下了頭,兩眼呆滯,一副面如死灰的喪氣樣,有氣無力地說道:“七十里呀,那麼遠嗎?這山長水遠的,那得多久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