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股權轉讓
張楊沒想到張明會如此直白的說出實情,但隨後1想,站在他的角度,說直白1點,反而會更容易讓別人產生同情。
張楊說了聲抱歉,張明則表示都過去了。
張楊問張明:“那你以前是做什麼的?”
張明攤手苦笑:“我中專畢業就在外面打工了,等我接到消息的時候,夏文爸媽已經在醫院的太平間了,總之我也是匆忙接手的,說實話,本來我挺興奮能接手公司的,現在看來,我好像被套住了,呵呵......”
張楊又問:“那你為什麼要冒著被打的風險去接近那幾個混子。”
“他們可不是普通的混子!”張明咬著牙道,“夏文爸媽出事,他們或多或少得承擔1點責任,具體的我就不說了,改天你有時間可以問問夏文。”
見張明不願多說,張楊就沒再多問。
張明岔開話題問張楊:“你說你能讓青雲地產公司騰飛,是真的嗎?”
張楊點點頭:“看你願不願意做了。”
張明1咬牙:“反正公司已經成這樣了,不如賭1把,我該怎麼做?”
......
張楊也沒有想到張明會如此痛快,兩人在交談時,張楊提出的幾個苛刻條件,張明絲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
不僅如此,張明還當場表態,要轉讓給張楊33%的股份。
張楊可不想拿這麼多,前世,青雲房地產公司曾經爆發過股東衝突,1眾小股東聯合起來要彈劾張明,後來不知什麼原因不了了之了。
爆發衝突的原因張楊不知道,但大概也能猜得到是因為利益分配不均所致。
如果張楊持股33%的話,將會成為青雲地產公司的第2大股東。
張明具體持股佔比張楊目前不知道,這個公司的原負責人是夏文的爸媽,按照慣例,夏文可能繼承了她爸媽的股份。
最終,張楊和張明商定,他拿公司兩成的股份,並且不參與公司的經營,但決策方面的事情,必須經過他的認可。
張明再1次爽快的答應了。
第2天1大早,張明開車來到張楊的家,和他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
和張明1起來的還有夏文。
股權不可能憑空造出來,新增持股人,另外的股東持股比例自然就要降低。
籤合同的時候,張楊才知道夏文佔股比高達57%,張明作為目前的法定代表人,只佔比26%,其餘的股份,都是1些個人小股東持有。
換句話說,如果夏文願意的話,她1個人就可以做公司的大部分決定。
但看夏文的樣子,也不像是那種女強人。
張明的文化水平的確不高,按道理說,籤合同的時候,他們應該帶1個律師過來,但張明卻沒有,按照他的原話:律師都是騙子。
張楊覺得張明可能在給他挖坑,但眼下這種情況,自己不跳,就等於沒了後續的可能。
風險和機遇並存,不想承擔責任,永遠也起不來。
股權轉讓協議很簡單,只有小半頁紙的內容,變更以後,張明的持股比例變成了23%,夏文則成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