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處默 作品

第20章 形勢惡化(4)

 就算是在群雄逐鹿,天下割據的東漢末年,天子只是個頭銜,他的象徵意義仍不滅。更何況春秋時代,周天子雖已衰微,也無諸侯將其殺害取而代之。各諸侯國,齊國也好,晉國也罷,連魯國這樣的二流國家,強族橫行把持國政再囂張跋扈也不敢公然把刀劍對著國君,將其趕下臺取而代之。

 隔著一層窗戶紙實則相去甚遠。

 好比同居男女,如果一方去世,另一方要繼承財產,法律上就不支持。只有領了結婚證,配偶才順理成章成為對方財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除了結婚證,兩人關係本質是相同的,可是這張證書卻是財產歸屬權的分水嶺。

 以親親尊尊、君君臣臣、忠君孝悌為核心的周朝禮樂制度,既是維繫宗法社會成員關係、尊卑等級的法律條文,也是約束每個人的道德觀念。

 紛繁複雜的典章條文,主要圍繞天子國君的權威以及如何維護其統治的合法性展開。既然天子國君是天選之子,他們的權威是天授神賜,不容置疑,諸侯、卿、士大夫、士、庶人就只能仰望尊崇,無條件順從。

 冒犯天子是大逆不道,依此類推,諸侯是天子分封,代天子治理封邑,卿大夫對諸侯應當執行臣民對天子相同的敬畏服從。這是社會各界的共識,也是國家得以維持正常運轉的根本所在。

 原則性的問題不要觸碰,否則定是冒天下之大不韙,自絕於天下。正如做出要與國君決一死戰的兩大家族此刻的際遇,他們單方面挑起眾怒,勢必招致整個晉國的聲討。

 逆天道、揹人心,戰場上的力量對比很快發生改變。不出半月,起初佔盡上風的兩大家族漸顯頹勢,敗下陣來。接著,三家越戰越勇,銳不可擋。最後是優勢者勢如破竹,劣勢者節節敗退,望風披靡。最終,兩大家族內部關於是戰是降產生分歧,內憂外患雙重夾擊,全線潰敗。

 戰敗後,中行寅和士吉射率領殘部逃出絳都。三家仍不放棄,不依不饒緊追不捨。最後,兩家逃到士氏的采邑朝歌,終於穩定下來,得以喘息。

 時間來到公元前497年十一月底,反賊已經驅離,晉陽之圍已解,趙鞅鬆了一口氣。然而,如前所述,智躒在向晉定公遊說的過程中,趙鞅也被列為被清算的叛臣之列。晉定公剛從生死邊緣撿了條命回來,驚魂未定,已經把此事忘卻。誰知,智躒卻“好意”提醒了他。

 晉定公左右為難,叫來韓魏兩家商議對策。

 在晉定公看來,危機既然已經解除,兩大卿族大勢已去,沒必要再把趙氏也算進去。畢竟,四個月的晉陽保衛戰,趙氏也算是受害者。

 但是,智躒說的也不無道理。回頭一看,如果沒有趙鞅動用私刑,兩家也不會發兵興師,源頭仍是出在趙鞅。